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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实行燃气储配站统一记录表格制度的通知

2004-12-27 11:01    【  【打印】【我要纠错】

  汕府建通[2004]154号

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建设局,中心城区各燃气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改变燃气储配站记录表格混乱不一的状况,建立健全燃气安全体系和规范化管理制度,我局决定委托汕头市燃气协会编印燃气储配站记录表格,作为强化燃气储配站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记录表格由燃气储配站统一填写,并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监督。这项制度于2005年1月1日起在我市燃气行业中施行,燃气储配站记录表格统一由汕头市燃气协会负责发放,请各单位速与汕头市燃气协会联系。

  汕头市燃气协会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906室;

  联系人:陈潮标、李扬举;

  联系电话:8572008、8553243.

  汕头市建设局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

延伸阅读: 汕头市 建设 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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