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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第二十五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批、审核初审意见的公示

2006-11-30 09:35    【  【打印】【我要纠错】

  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和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对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初审。为了保证审查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专家初审结果在“河北建设”网站(http://www.hebjs.gov.cn)和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网站(http://www.hebjs.gov.cn/kcsj)上进行公示。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通过审核部门审核后报给我们,逾期不再受理。

  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疑义,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送省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

  公示期:2006年12月1日—12月8日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37号  邮编:050051

  联系电话:(0311)87904537.

  附件:工程设计、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初审结果

  河北省建设厅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
  二OO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延伸阅读: 工程 勘察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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