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2 14:5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吉林省建设厅在全省范围内全力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整治,重点针对六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一是商品房预(锁)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未取得预(锁)售许可证擅自销售或者以“内部认购”、“内部认订”、“内部登记”、“排号”等形式收取费用的;擅自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等。二是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却发布预(销)售广告的;广告中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的等。三是经营行为中的欺诈行为。如随意降低房屋设计标准,使用劣质建筑材料,以次充好,严重威胁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等。四是销售合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未按有关规定与购房人签订预(销)售合同的,订立合同前未向购房人明示合同示范文本的等。五是房地产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如以各种方式租借、转让资质或营业执照,为他人非法从事房地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的等。六是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如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市场主体乱收费、乱加费、搭车收费的;商品房销售未实行明码标价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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