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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煤矿事故今年致22人死占全市总数81.5%

2006-12-16 12:4  【 】【打印】【我要纠错

  占北京市煤矿死亡人数81.5%

  日前,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对房山区小煤矿连续发生两起伤亡事故的通报”,通报称,今年以来,房山区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3起,死亡22人(占北京市煤矿死亡人数的81.5%),特别是12月6日和9日连续发生两起事故,暴露出房山区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执行不坚决等问题。

  据通报,12月6日,房山区蒲洼乡北京市蒲洼第一煤矿1025水平井+940水平东巷上山发生一起顶板塌冒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12月9日,房山区霞云岭乡北京市四马台煤矿1210水平井西七石门上山工作面前方煤层经顶板淋水长时间的浸透已达到饱和形成水煤泥,工人扒煤时,引发水煤泥突然涌出,堵塞和充满巷道,将两名工人埋压窒息死亡。

  通报称,造成四马台煤矿发生事故的原因是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执行不坚决。“12.6”事故发生后,房山区政府要求全区其他煤矿立即停产整顿五天。但霞云岭等有关乡政府和煤矿企业对区政府的决定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坚决、不果断。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表示,房山区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区政府的决定,立即停产整顿,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凡停产整顿期间擅自组织生产,或假停产、真生产的煤矿,一经发现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停产整顿期间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一律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新京报

延伸阅读: 北京 房山 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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