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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07年1月1日轻型柴油车实施国IV排放

2006-12-13 14:50  【 】【打印】【我要纠错

  据央视报道,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副司长李新民透露,北京明年1月1日起将率先实施汽车排放国IV标准。但事实上,北京明年元旦起将施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的是“轻型柴油车”,而不是一般车主所购买的小轿车——轻型汽油车。

  12月11日,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大气与噪声污染控制处处长汪键向记者证实,北京市自2007年元旦起施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的是“轻型柴油车”。而关于本市轻型汽油车新车的排放标准,北京市环保部门正在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在2008年前实施国IV标准。

  其实,早在去年12月23日,本市就发布了《关于北京市实施国家部分第三、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中表明,“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市自2005年12月30日起,对除轻型柴油车以外的轻型汽车和重型汽车用发动机,实施国Ⅲ标准排放控制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对轻型柴油车实施国家标准第四阶段排放控制的要求。”这是一个分阶段实施的方案,即除轻型柴油车以外先于2005年12月1日施行国Ⅲ排放标准,而轻型柴油车于明年元旦施行国IV排放标准。但是由于柴油车的特点不适宜在北京大力发展,北京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暂未发展轻型柴油车。所以,明年元旦起的这项新标准实际上与百姓关系并不大。

新华网

延伸阅读: 北京 轻型 柴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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