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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在北京同仁医院猝死案二次开庭

2006-11-1 9:9  【 】【打印】【我要纠错

  前日下午,“农民工王建民猝死同仁医院案”二次开庭。有媒体转述王建民家属代理律师单正宏的话称,“东城法院表示王建民被送错了地方,医院同意补偿10万元”。

  针对上述报道,单正宏和东城法院昨日均表示否认,称该记者文章失实,法院从未做过上述表述,同仁医院同意补偿的数额也未确定。

  否认1 法官未做出“送错地方”表述

  文章引用单正宏转述主审法官的话,称王建民不应被送到同仁医院救治。理由是同仁医院不是流浪人员、农民工的定点救治机构,王不应被送到同仁医院,而应送往弱势群体的定点救治机构。

  但单正宏昨日却予以否认,他说,法官从未做上述表述,他也不知道记者是如何得出的。法官确实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了东城区承担救治弱势群体的医院是龙夫医院,“这是为了更加有利于案件的调解”。

  东城法院民一庭法官也表示,承办法官只是对王建民家属介绍过龙夫医院承担救治弱势群体的义务,从未做出“送错地方”的表述。法官是公立的,不会发表明显偏向任何一方的言论。她认为是这位记者误解了法官的说法。

  否认2 补偿数额尚未确定

  文章还引用单正宏的话说,同仁医院同意补偿10万元。第一次开庭时,医院表示仅愿意拿出几万元,因此,同意补偿10万元是医院的一大让步。但单正宏对这种说法也予以否认,他说,医院未拿出准确的调解方案,补偿数额还在内部协商。而原告这方的调解方案也在紧急协商之中。他不清楚10万元说法的由来。

  东城法院的法官表示,补偿数额还处于保密状态,但肯定不是文章所称的10万元。

  昨晚,本报记者未能与采写该文章的媒体记者取得联系。

  ■事件回放

  去年12月13日晚,来京找工作的37岁齐齐哈尔人王建民在同仁医院死亡。目击者称,因腹疼难忍,王建民曾在12月11日23时和13日零时两次被120送往同仁医院。因王建民身无分文,院方在“检查没有生命危险”后,拒绝予以治疗。

  12月27日,王建民家属向同仁医院提出人身损害赔偿。

  今年1月5日,东城法院正式受理王建民家属状告同仁医院一案,原告索赔47.8万余元。

  3月28日,东城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经过近4小时的庭审,原被告双方未能达成调解。

  新京报

延伸阅读: 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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