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6 13:5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为切实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建设部日前要求各地要做好四项工作,即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体系;严格市场安全准入,从源头上遏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政策引导,认真做好建设工程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重大事故发生。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各地要理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执法能力。针对监管薄弱地区,尤其是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以及招商引资工程项目,强化安全监管;要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加大巡查力度,消除管理盲区;对逃避建设主管部门监管、未按规定办理土地、规划审批手续或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进行施工以及压缩合理工期、私招滥雇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要加大建筑市场安全准入力度,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作为市场准入的一个重要方面。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规范程序,依法行政,确保真正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队伍进入建筑市场,将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清出建筑市场,从源头上遏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要把加强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将必要的安全培训考核作为进入工地务工的前提条件,严格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关键岗位和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未持证者不得上岗,严禁私招滥雇和违法分包现象。
要定期专题分析研究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动态,特别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危险性较大的各类工程分布和进展情况,既要掌握和监控技术风险突出的地铁工程、地下大空间、深基础等质量安全薄弱环节,也要对施工过程中易发生事故的土方工程、模板工程和脚手架等工程加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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