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名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以此方式不能解决炒房问题;有人认为该建议并未歧视外地人。
2005年12月28日,天通北苑二区放号,数千人在放号处门口排队等候办理手续。排号队伍绵延近一公里,人数达数千人。
昨日,“关于向在北京居住两年以下的外地人征收商品房税”的建议,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在网上调查中,8成网友反对买房设税限;数位房产人士也表示反对该建议。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人士表示,这一建议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外来人员数量和稳定房地产发展,不存在对外来人员的歧视,也不乏一定的合理性。
“大家对建议有误解”
昨日,建议提出者耿素玲再次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建议的初衷是抵制外地人来京炒房,防止北京地区纳税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并非有地域歧视。
耿素玲说,没有在北京投资和纳税的外地人,通过在北京购房占用了北京地方的土地资源,但没有像北京纳税人或已在北京工作并缴纳税的外地人那样,为北京的发展做过贡献。为了保证对北京纳税人的公平,有必要对他们征收北京地方税。同时,北京也因通过加重地方税收来调节地方资源。
至今日凌晨1时,在搜狐网为此专门设立的调查中,3个调查问题的票数分别都达到了5000多个,其中对“北京房价是否为外地炒房者炒起来的”问题中,70.06%的网友对此表示否定;同时有84.65%的网友表示反对“为外地人在京买房设立门槛”。而数名房地产业内人士就此建议讨论后,一致反对该建议。北京顺驰集团总监王玥认为,北京不具备炒房的条件,“通过税收来解决炒房的问题难以实现”;乾元地产总经理王岩表示,能在两年以内购买房产的外地人对北京所做贡献应该比北京人还要高,“应该更加鼓励这批人为北京发展多做贡献,而不是用收税打击他们。”
建议合乎要求
昨日,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辛荣军表示,由于耿素玲提交的向在京居住未满两年的外来人员征收商品房税的建议,合乎代表建议的提出要求,而建议内容超出了朝阳区权限,按照惯例,委托市人大代表转交至市人代会。
朝阳团工作人员介绍,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共委托市人大代表向本次市人代会转交77件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耿素玲的建议是其中之一。
耿素玲这个建议,被部分人士认为存在歧视外来人员嫌疑。辛荣军表示,按照办理代表建议的规定,审查代表建议主要是看其是否符合建议范围、是否一事一议等,至于是否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则一般不进行审查,而交由承办部门进行办理答复。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强不对这一建议作任何评价,但他强调,只要外来人员在京生活工作遵守政策法规,就应该享有与北京人同样的权利,不应该多履行义务。
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耿素玲建议的初衷是为了控制外来人员的数量和稳定北京的房地产发展,由此判断,并不存在对外来人员的歧视。
看法
对外地人单独征税有悖人性化
全国人大代表张燕丽认为,北京出台人口政策需系统调研
朝阳区一人大代表建议,外地人在京未满两年购房应该另缴税。昨日,针对这一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张燕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对外地人单独征税,很不妥当,也不人性化,“对外来人口,也应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
张燕丽说,北京的人口问题,需要多方面的调查研究,在对待外来人口的管理上,是一个很系统的问题。但无论如何,应该保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利。很多政策应该一方面从人口控制和资源利用方面考虑,但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外地人的利益。
张燕丽认为,关于征税的问题,需要很慎重。任何一个政策的出台,都会牵扯到多方面的经济利益。目前,这个议案提出的方案到底科学不科学,合理不合理,需要研究后才能决定。“比如说到炒房团的问题,目前确实存在。但同时,有的买房的外地人也是到北京来工作,做的是小本生意,本身就不富裕。如果对他们也征税,这确实不合理。”
张燕丽表示,北京资源缺乏,对人口调控应该有一定的政策,但这个政策需要系统的调研,不是说统一征税就能解决的。她说,现在的社会管理需要一套人性化的管理措施,不管是对本地人还是外地人,而如果说因为是外地人,并且居住不满两年,在买房时就额外征税,“明显与人性化的管理相背离。”
全国人大代表李乾构认为,这种观点只是个人想法,“只要不上升到政府行为,就不值得进行评价。”他同时表示,这种人为设槛限制外地人是不妥当的,“无论外地人、本地人,在购房或者其他方面应该享受同等待遇。”
对话
“向外地人征税是为实现社会公平”
耿素玲二次对话本报记者,表示外地人在京工作两年就应享受北京人待遇,享有地方公共资源
耿素玲没想到自己的建议会在网上引起如此大的讨论,赞成也好,批评也罢,耿素玲笑言必会坦然面对。临近春节,拥有七八个社会职务的耿素玲显得特别忙碌。昨日,在工作间隙,她和记者坐到一起二次对话。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耿素玲说,她有说话的权利。
在京工作两年可享受北京人待遇
新京报:你的建议受到很多读者和网友的关注,有没有注意到?
耿素玲:我已经听说网上有一些对我建议的批评,他们肯定是误解我了。
新京报:你觉得哪方面被误解了?
耿素玲:我的建议适用范围是,所有没有在北京地区工作过或没有在北京投资的房地产购买者,根据纳税的时间长短征收不同程度的税额。其核心理念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通过税收调节的手段来实现社会公平的原则,以实现纳税人的权利。
新京报:纳税时间的长短是特指在北京纳税的时间吗?
耿素玲:是的。我的建议是,在北京工作并纳税两年以上的人,买房时就按本地居民对待。
新京报:你的建议要实现的是什么样的社会公平?
耿素玲:纳税人为当地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对地方性的公共资源便拥有了权利。没有在北京投资和纳税的外地人,通过在北京购房占用了北京地方的土地资源,但没有像北京纳税人或已在北京工作并缴纳税的外地人那样,为北京的发展做过贡献。为了保证对北京纳税人的公平,有必要对他们征收北京地方税。这就是市场经济中的公平理念,是所有社会制度的基础。
新京报:照你的说法,任何一个在北京工作两年以上的外地人都可以享有你说的北京纳税人的权利,包括任何北京地方性的公共资源。
耿素玲:当然。有些网友过于敏感了,你在北京工作两年,或者打工两年,你就不怕,因为你肯定为北京地方纳了税,你就该享受北京人的待遇。
应通过增加税收调节地方资源
新京报:那你为何惟独选择商品房地方税,而不是其他地方性公共资源?有没有存在如一些网友所说,借征收高额房产重税限制外地人口进京的问题?
耿素玲:我认为北京地区的资源开发有些过头,是应该用“加重地方税收”的市场经济杠杆作用来调节一下了。这不是歧视外地人,如果房屋像现在炒得这么厉害,房价涨得如此之快,那才会出现在北京已工作多年,却买不起房(的境遇),那你的税不是白交了?而那些有钱人,他们一天也没有在北京工作过,更不用谈在北京交税了,却可以买很多套房,岂不是越发拉大贫富差距了?况且,北京还要解决那么多外来人口中儿童义务教育、福利等问题,政府得有税收啊。政府的主要职能就应该研究如何增加税收,如何利用收上的钱再为困难的人解决应解决的问题。
新京报:有网友提出,你的本意可能是好的,但对于能买高价房的人来说,税收方式收效甚微,而且有可能把税收重担嫁接到普通购房者身上。
耿素玲:现在北京的地方资源已被过分投资和开发,应该通过加重地方税收的方法加以调节和稳定。原来我想的是一年,后来改为两年,我觉得普通老百姓在北京两年内是买不起房的,我自己肯定是买不起的。
新京报:我们注意到,很多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也有几套房,你不能排除本地人也有炒房的嫌疑;而且本地人和外地人相比,还可以买到经济适用房,你怎么看?
耿素玲:我可能忽视了一些现象。现在北京的二手房都炒到8500元,老百姓怎么买啊,打工人员怎么买得起?很重要的原因是外地人有了钱,然后来北京买房。这是政府需要考虑的。事情在于,政府必须有所作为。
网友激辩
支持方
观点1
完全支持耿素玲代表的建议,不这样就不能控制炒房集团的哄抬房价,使真正想住在北京的人受益。北京的地不是无限的,水也不是无限的,电也不是无限的,气也不是无限的,难到这不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吗?
观点2
这个提案是比较理性的,有道理的,比起其他一些歧视外地人的政策有本质区别。中国的现状就是人多资源少。而现在贫富两极分化也是不争的事实。这个提案的深层含义可以理解为鼓励在城市定居的人买房。
反对方
观点1
典型的歧视性提议,尽管我是北京人,但是对这个提案非常反感,外地人对北京的贡献不大吗?
大楼包括住宅楼不都是外地民工兄弟建的?
观点2
这个建议缺乏科学性。在京居住满2年的标准是什么,有些外地大学生没有北京户口,在北京工作,也是交税的,这样讲话根本不合理,北京的公共设施应该大多数是外地人交税建成的还差不多,很多外地人才是真正北京的建设者。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