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山管理局出台了《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排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这标志着普陀山的排污设施管理将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普陀山排污设施是指风景区内的排污泵站、化粪池、污水处理池、隔油池、窨井及管网等。新出台的《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排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排污设施包括了景区内的公共和单位、旅游企业内部的一切排污设施。《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排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细化了操作规程,同时也明确了排污单位、使用单位的职责。也就是说,今后若有单位对排污设施进行改造、修理等,要经相关部门审批,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也要有专门的使用记录,使用不当,则要接受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