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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私揽工程将受罚

2005-8-15 0:0  【 】【打印】【我要纠错

    8月11日,建设部下发《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要求从2005年7月1日起,用3年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使建筑劳务分包交易规范化、透明化,农民工基本由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禁止将劳务业务分包给“包工头”。

    从成都市建委了解到,去年开始成都市已严禁个人承揽工程业务,要求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是专业企业或劳务企业,并具有相应的资质。同时规定,对于接受转包、违法分包和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的,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延伸阅读: 包工头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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