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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有序推行“代建制”试点

2005-8-3 0:0  【 】【打印】【我要纠错

    从27日召开的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代建制”试点在该省正有序开展。厦门市从2003年以来有19个项目实行了代建,项目总投资达30多亿元。福州市由市重点办代建的项目也达15个,总投资约23亿元,包括医院、体育场馆、公园、行政办公大楼、工业厂房等。

    “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实现“投、建、管、用”的分离。一般在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

    福建省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工作起步较早,1989年省政府就将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委托省中闽集团下属的中闽实业发展公司代建,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工期、投资控制与管理。去年以来,省领导多次提出要加快“代建制”推行步伐,并确定由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我省政府投资社会事业项目代建管理办法,同时,决定在省重点项目中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总结代建工作经验,待条件成熟后推开。今年6月,省建设厅将培育发展我省专业化代建(项目管理)队伍作为今年建设行业的主要工作任务,计划年底前从监理单位中培育一批有实力、作风好、有经验的代建(项目管理)队伍,为我省推行“代建制”打下基础。

延伸阅读: 福建 代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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