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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一段没有物业管理的日子

2005-8-29 0:0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北京一小区的业主们找物业公司办事,没人。最后才发现物业管理人员全体“放假”了。业主委员会紧急召开业主大会,商量应急措施,如何稳住保安、保洁、维修人员等,维持大家正常的生活秩序。物管人员撂挑子的因由,不外乎收费引发的矛盾。

  据说,此前有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等,物业公司追讨无果。拖欠者自有拖欠的理由:屋面漏雨、地面漏水的问题都解决不好,凭啥收物业费?物业公司则称:拖欠太多,公司入不敷出,无法维持正常运转。拖欠与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谁是因,谁是果,似乎成了“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怪圈。

  其实怪圈不怪。当业主刚进入一个新的小区,还没拿住房的钥匙时,就被先期驻扎在此的物业公司告知要交多少物业费、装修期间的管理费和押金等等,此时的业主已经成了被管理的对象,无奈之下交了费,矛盾的种子也就此种下了。业主若对物业公司不满,想炒其鱿鱼,另外招聘,没那么容易。北京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业主选中的物业公司员工集体赴任,竟受阻于原物业公司的员工,双方在小区大门前对峙,结果是新来的撤走了。

  在普遍施行市场经济的今天,物业管理似乎成了少有的市场化程度最低的领域之一:说是“管家”,却不能由业主选聘;按住房面积收费(另外再按每户收取保安、保洁费等),可让人看不到具体的服务形态、住房面积与服务有什么关联;住户对物业管理和服务的要求应是各不相同的,可同一个小区,甚至是同一类小区的成千上万的住户只能“享受”同一个交费标准。说到底,所谓的物业管理就是帮业主做“家务事”,给“家务事”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本身就有悖情理。

  在本文开头所说的小区里,业主们最后达成这样的共识:这并不是一件坏事,这是一个业主自治的契机。我们可以照料自己,也可以花钱请人做保洁、治安、维修等等,让那些所谓的管理人员一边去吧!

延伸阅读: 过一段 没有 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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