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教育|选课中心|网校名师|建筑题库|课程试听|直播课堂|免费资料|建筑书店|实务讲堂|网校介绍|帮助|客服|首页
建设工程教育网——网上辅导

三楼业主为防隐患安防护网 法院终审判决拆除

2005-8-2 0:0  【 】【打印】【我要纠错

  为了安全,家住三楼的韩先生在自家户外安装防护网,日前被市二中院终审判决拆除。

  2002年,韩先生入住小区后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安装安全防护网可在内侧安装,不得挂于外墙。2003年,韩先生在阳台、卧室窗户外安装防护网,因该防护网明显有向外突出部分,物业公司认为这样会对楼房安全带来隐患,要求韩先生予以拆除。韩先生却认为,如果不安装防护网,会给自己造成安全隐患。法院认为,韩先生安装防护网违反双方约定,客观上对周围住房安全造成了影响,物业公司要求其拆除的要求合理合法。

延伸阅读: 三楼 业主 防隐患 
收藏分享:
| 更多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