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9 0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潮建职办[2005]1号
各县(区)建设局、市直有关单位:
2005年度全市建筑专业中级、市直建筑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职称评审有新规定。
根据潮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潮人[2005]112号)和《关于2005年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潮人[2005]113号)等文件精神。从2005年起,中专学历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取得员级资格与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均可直接申报、评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从2006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调整为8月31日;对申报条件中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外语条件均进行适当调整。有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的文件和要求,可登录“潮州建设信息网”或“潮州人事人才网”查询。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年度的申报工作。
组织申报晋升技术资格的人员学习省、市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文件精神、规定和申报标准,按照有关要求准备材料,并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按期上报,逾期或不按要求报送材料者不予受理。
三、2005年申报评审建筑专业初、中级资格受理时间为: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受理时间:8月15日至8月31日止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受理时间:8月20日至9日15日止
联系地址:潮州大道南段建设大厦六楼人事科
联系人:刘耀足 许伟祺
联系电话:2393302
今后除特殊原因外,每年建筑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按上述时间进行,不再另行通知。
另外,2005年广东省建筑、建材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六日休息),申报地点为广州市广园中路景泰直街6号506房(原省建委培训中心)。
潮州市建筑工程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潮州市建筑工程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一日
关于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要求
一、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材料要求
参照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6]3号)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
2、《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20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一份;
4、任现职以来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交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5、对照资格条件的学历要求,提交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6、对照资格条件的资历要求,提交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7、对照资格条件的继续教育要求,提交市人事局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原件及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证书和公修课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2005年起,《知识经济之路》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完成的一门公修课;
8、申报人员需提交《计算机网络应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对照资格条件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要求,提交反映任现职(或现岗位)以来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如作品、完成项目、奖励)的证书、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并与《业绩、成果材料》页合订成册;
10、本人任现职(或现岗位)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1500字左右),这是申报人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或现岗位)以来全面、系统的总结,应突出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
11、上交《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情况表》一份;
12、上交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一份;
13、免冠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并贴在《资格证明片页》上;
14、《送审材料目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二、送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注意事项
1、申报人提交评审的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数量和质量应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进行归类装订;
2、对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等,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获表彰奖励的科技成果或项目应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
3、申报材料所提交的复印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逐项核对原件后,签署核对人姓名和核对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负责。
关于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要求
一、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材料要求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6]3号)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份;
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20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3、《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一份;
4、任现职以来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交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5、对照资格条件的学历要求,提交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6、对照资格条件的资历要求,提交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7、对照资格条件的外语要求,提交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命题考试的成绩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8、对照资格条件的继续教育要求,提交《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原件及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证书和公修课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上;
2005年起,《知识经济之路》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完成的一门公修课;
9、申报人员需提交《计算机网络应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对照资格条件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要求,提交反映任现职以来的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如作品、完成项目、奖励)的证书、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并与《业绩、成果材料》页合订成册;
11、对照资格条件的论文数量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著作、译著的原件,以及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各一份,并与《业绩、成果材料》页合订成册;
12、对照资格条件的破格晋升要求,提交申报人的破格申请及所在单位对破格申报人的业绩综述各一份(破格申请及业绩综述应清楚地表明申报人所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具体内容);
13、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2000字左右),这是申报人从事现专业职务以来全面、系统的总结,应根据评审条件的标准和要求,突出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所取得的工作业绩;
14、上交《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情况表》一份;
15、上交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一份;
16、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并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上;
17、《送审材料目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贴在申报材料袋上。
二、送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注意事项
1、申报人提交评审的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数量和质量应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进行归类装订;
2、对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论文等,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承担的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获表彰奖励的科技成果或项目应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
3、填报和提交的论文、著作应是在地级市以上专业刊物正式公开发表或学术会议上宣读的;
4、申报材料所提交的复印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逐项核对原件后,签署核对人姓名和核对意见,并加盖公章,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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