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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起直追 打好清欠攻坚战

2005-8-26 0:0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前不久在辽宁考察时,听取了该省清理拖欠工程款的汇报,对他们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目前,辽宁省共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72.3914亿元,占全省拖欠总数90.6亿元的80.26%。其中,清理政府拖欠工程款22.17亿元,占政府拖欠工程款总数30.26亿元的80.51%,清欠比例名列全国第五,其中清理政府拖欠工程款比例在全国位列第四。

  辽宁作为我国的老工业基地,清欠比例却远远高于许多经济发达省份。特别是该省曾是被全国通报的7个清欠率低于20%的省份之一,如今名列前茅,他们的的诀窍是什么呢?

  清欠难,清欠难领导重视就不难

  在2004年8月23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为7个清欠率低于20%的省份之一,辽宁被通报批评。在全国人民面前被公开批评,辽宁省政府感到了巨大的压力。会后,常务副省长许卫国、主管副省长李万才立即召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具体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汇报。省长张文岳批示:“务必抓好这件事”。

  在随后召开的全省清欠会上,该省调整了年初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清欠目标责任书指标,提出2004年清欠数额要达到60%,2005年基本完成清欠任务,2006年做好收尾工作。省本级预算拨款项目拖欠款,2004年底前全部清欠完毕。各市、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款,2004年要清欠60%以上,2005年9月底前全部清欠完毕。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目标的实现,辽宁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集中整治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等来积极推进清欠工作的进行。

  今年年初,辽宁省又专门召开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电视电话会议,就今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同时,省政府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全省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政府在2005年底前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清欠任务,确保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偿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为推进全省清欠工作,辽宁省主要领导亲自写信给各市市长,进一步提高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清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由于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拖欠工程款有关指示精神,把清欠工作作为省委、省政府的主要工作及建设和谐辽宁的重点任务来抓,辽宁的清欠工作取得了很大飞跃。在2005年1月6日召开的部分地区清欠工作座谈会上,曾培炎副总理表扬了10个清欠比例超过50%的省份,辽宁位列第七,实现了由后进向先进的赶超。

  清欠难,清欠难措施得力就不难

  做好清欠工作,仅有领导重视是远远不够的。为了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辽宁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

  省政府不但与各市政府签订清欠目标责任书,并明确提出,各市政府要对当地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负总责,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市政府要统一组织本地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而且,该省今年还将清欠工作纳入2005年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中,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完成情况列40分。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在2005年9月底前未全部完成清欠计划的扣20分;房地产项目和其他社会项目拖欠工程款在2005年底前未完成清欠计划的各扣5分;本地区工程发生新的拖欠扣5分;未建立工程担保体系等预防拖欠的长效机制扣5分。

  该省从2004年10月开始,加强了对各地清欠工作的调度,实行了旬统计上报、旬通报清欠情况的工作制度。该省要求,各市组织建筑企业及时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填报清欠情况,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将本地区清欠工作进度报送省建设厅,由省建设厅汇总后上报省政府。省政府每季度对各市清欠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清欠工作进展情况抄送省委、省人大、省政协。

  今年是清欠的关键之年,清理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成为重中之重。为此,辽宁省政府重点对省直各部门拖欠工程款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副省长李佳要求,省建设厅对省直各部门拖欠工程款问题,要在网上逐项进行核对。经核对,省直各部门在网上反映出的拖欠项目14项,累计拖欠工程款6413.46万元,涉及10个单位。对查出的问题项目,省政府要求,逐项落实、限期解决。

  在清理陈年拖欠的同时,该省还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发生新的拖欠。省建设厅下发了《辽宁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实施办法》,要求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中必须提供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人履约担保和承包人付款担保,并对严重拖欠工程款的开发企业采取暂缓企业资质年检的措施,以保证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从而有效解决了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拖欠工程款问题,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同时,建立联动机制,实施综合监管。建设、发改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没有资金来源或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以及旧账未还的新开项目,不予批准立项及办理规划、施工许可,从源头上逐渐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清欠难,清欠难狠抓落实就不难

  该省要求,各地要根据中国工程信息网上的数据,对每个项目进行专题研究,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要逐项研究落实具体还款方式和还款渠道,要充分运用国家的四条标准,引导企业对账(核实拖欠款)、认账(认定拖欠款)、清账(落实还款计划)、还账(解决拖欠款)、消账(及时在网上填报还款情况)。同时,要抓住典型,重点督办。对拖欠数额高、时间长、影响大的拖欠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重点督促拖欠双方尽快核实欠款数额,制定计划,限期解决。

  该省提出,各地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贯彻《辽宁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合同担保实施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在办理招标备案、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备案时,必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担保文件,凡不按要求提交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延伸阅读: 奋起 直追 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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