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建筑文苑 > 其他相关 > 正文

设计中的类型学

2005-08-16 00:00    【  【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 类型学与“现代”、“后现代”和“解构”派不同。类型学则注重“不变”,追寻建筑的内在本质,建筑的不变因素,进而将“静”与“动”联系起来考虑,探索“不变”与“变”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 建筑设计 类型学

    “随风而逝”这个词最好不过地形容了美国建筑界流派的“飘逝”现象,继后现代派之后,“解构”在近年成为美国建筑院校中经常讨论的主题,这种现象在1988 年达到高潮。该年AD杂志出版了“解构”专辑,年末纽约举办了“解构七人展”。解构今日之盛说明它已经成熟达到了在理论上总结的阶段,因此也就是消退的信号。试举一例:1989年柏林政府为扩建当初由美国援建的西柏林中心图书馆而举行竞赛,邀请美国十五位著名的中年建筑师和教授参赛。被邀者中有哥伦比亚大学建筑艺术学院院长、“解构”派核心人物屈米(B.Tschumi),但他的作品落选了。相反,几年前柏林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居住综合体国际竞赛中,解构派的另一个重要人物李布斯金(D.Libeskind)的“解构”作品夺得了最高奖。流派的演替与消退现象引起了这样的思考,那就是除了易于消失、变化的那些表面东西外,是否还有一些永恒、长久的东西,即在建筑发展过程中常具生命力的理论思想,这样的理论来自于建筑的自身规律和特点。这种理论在建筑学中就是“类型学”。最近的柏林中心图书馆扩建方案的获奖作品对人们当有所启发在一等奖的三个作品中至少有两个是采用“类型”思想的作品。其作者分别为纽约建筑师霍尔(S.Hall)和柏克莱大学教授勒如普(L.Lerup)。勒如普认为从历史的角度看欧洲城市,在这些城市中都有“塔”这个类型,该类型代表了一种文化和一种传统生活方式。因而他在设计中突出了塔这个类型再与其它部分综合组成一具有诗意的组团。

    类型学与“现代”、“后现代”和“解构”派不同。后三种派别从本质上说都是“批评理论”,批评理论在于使人们的头脑更加开放,打破教条。这些理论都立足于变,批评历史和传统。类型学则注重“不变”,追寻建筑的内在本质,建筑的不变因素,进而将“静” 与“动”联系起来考虑,探索“不变”与“变”之间的关系。类型学观点繁杂,下面择几点与设计有关的思想加以阐述,一、设计与传统历史和发展随现代主义或功能主义出现危机而来的是人们重新对类型学的重视,即类型学复兴。作为设计方法的类型学十分讲究理性。欧洲一些建筑师认为人类的文明史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建筑类型。意大利的格拉西(Grassi)认为建筑问题的关键在于对这些类型进行集合、排列、组合和重建(组)。罗西(Rossi)则认为一种特定的类型是一种生活方式与一种形式的结合,并进而认为房屋的类型从古至今在本质上没有变化,这些观点是一种传统和历史的特定视界,它是从历史的恒定面上看待历史上出现的建筑,即看待传统,这种视界又是从人类生活的文化角度来观察而非局限于实用的角度。例如对现代生活中的建筑加以研究,可以发现许多新的建筑类型,如大型购物中心、高层办公楼、银行、机场等,但这仅是从功能分类上来认识这些建筑。如从文化的角度讲,这些建筑形式均可从历史中找到先例,可从人类的文明史中发现。这些新的形式大多可从历史上的建筑类型中衍化而来,可从对历史上的类型加以重组、构成而来。例如,购物中心通常由一大型空间和一排长檐廊组成。而大型空间在欧洲建筑史上并非新的发现,最通常的就是被称作“库房‘的建筑类型。而廊子则更不用说了。因此,简单地说一个购物中心就是一个”库房’和一个“檐廊”的组合。而高层办公楼则可说是底层为“廊子”的“塔‘。高楼就是”廊子“和 ”塔“两种类型组合而成的。

    从功能角度和文化角度来研究和设计建筑是截然不同的。在西方文化中,诸如“塔”、“仓库”、“廊子”、“柱廊”、“广场”、“中心空间”、“十字形组合”等都有着各自的深层意义和特殊意味。它们在文化中有着自己的位置,都是植根于历史和文化之中的。因此,同样设计办公楼和购物中心,从文化类型角度和功能角度出发,侧重不同、指导思想不同,得出的结果自然也不同。

    罗西、格拉西等人的类型学方法就是对历史上的建筑类型进行总结,抽取出那些在历史中能够适应人类的基本生活需要,又与一定的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建筑形式,并去寻找生活与形式之间的对应关系。例如住宅中的中心空间的主题,建筑中的柱廊,教堂的集中平面等都是历史上适应人类生活方式的形式。对这些对象进行概括、抽象,并将历史上的某些具有典型特征的类型进行整理,抽取出一定的原形并结合其它建筑要素进行组合、拼贴、变形,或根据类型的基本思想进行设计,创造出既有“历史”意义,又能适应人类特定的生活方式。进而根据需要而进行变化的建筑。

    著名的建筑历史学家和理论家柯尔孔在他的《建筑评论选:现代主义和历史变迁》一书的类型学章节中,批评现代主义不讲类型学思想,即不讲传统与历史的方法论。他认为类型学的重要性其实质在于类型学的思想辩证地解决了“历史”、“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问题,即“不变”与“变”的关系问题。类型学理性地对待历史与传统,对其筛选和批评,从中提取有益的、精简了的历史文化内容,代入现代社会。并结合特定需要进行再设计。

    二、设计的层次—“元设计”和“对象设计”

    “元设计”的概念在类型学中是一重要的概念。波兰哲学家塔尔斯基在分析语言的逻辑问题时认识到: 讨论语言问题时人们常常陷于混乱的境地。而这正是由于人们没有分清语言的层次问题,即试图用同一种语言互相描述。但是,用一种语言描述同一种语言在逻辑上是有着困难的。因为所用于描述,即用作工具的语言与所研究的语言的内部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与缺陷。这样就需要将语言分出层次,从一个层次来研究另一个层次的语言。例如研究英文n就要用英文n十1来加以描述。这种分层次的,在某一层次上来研究另一层次的语言所引发出来的逻辑问题即所谓“元逻辑”(meta- logic)。在分层次的语言系统中,描述语言的语言也就是用作工具的语言被称作“元语言”(meta—language),被描述的语言被称作“对象语言”(objective-language)。在当前国际建筑书刊中出现的“meta—”就是这个意义。就现在所见的有“元理论”(meta— theory),“元设计”(meta-design),“元设计过程”(meta-design Process),“元历史恒量”(meta historical Constant),“元方案”(meta-project)。而勒如普还提出了诸如“元现代主义”(meta-modernism)的概念。

    “元”这个概念是类型学的基本概念之一。柯尔孔指出目前建筑理论的焦点问题集中在类型学上。这是因为大多数建筑理论讨论来讨论去总是在一个层面上,而建筑类型学则是研究建筑、建筑理论的“元”理论,即与其它理论不在同一个层面上的方法论。而英国 AASchool的班蒂尼(Bandini)则指出:正是通过类型学才使得建筑师们了解到设计的“元范畴”(meta-Category of design)这个概念,即在设计或设计的过程阶段中区分出层次,区分出“元”与“对象”,区分出“元设计”与“对象设计”的层次。

    类型学既然考虑到层次问题,在作为设计方法时,它也要在设计中指导人们对设计中的各种形态、要素部件进行分层的活动。对丰富多采的现实形态进行简化、抽象和还原而得出某种最终产物。但这种最终产物不是那种人们可以拿它来复制。重复生产的“模子”。相反。它是某一原则的内在结构。人们可以根据这种最终产物或内在结构进行多样的变化、演绎。产生出多样而统一的现实作品。例如北京四合院的概念是某种确定了的概念,也就是某种最终产物。或四合院设计的内在结构。这种“概念”是人们从无数种四合院的变化中总结出来的,根据这个概念,人们仍然可以设计出千变万化形态各异的四合院。同样。我们可以将这个道理施之于建筑的较低层次。

    卢森堡建筑师克里尔简化还原而得来的欧洲城市广场无非是圆形、方形和三角形的几何构成。因此,对于据此进行构思出来的各种形态不同的广场,即在历史中为适应不同需要而逐步发展的作品来说,这些几何形是一种“元设计”或“元方案”。再如研究评议文艺复兴时期建筑的维特科瓦(Witt Kower)在对帕拉第奥若干别墅进行分析后,抽象出帕氏别墅的基本几何图式,该几何图式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元历史恒量”。它不仅从总结帕氏别墅而来,而且人们可以据此设计出许多别墅。相对来说,那一座座帕氏别墅是“对象设计”或“对象方案”,而维氏抽取出的图式就是“元设计”或“元方案”。然而在这个例子中“对象设计”反到位于“元设计”之前。这是因为维氏在历史研究中“发现”了帕氏的“元设计”。

    在区分设计的阶段和层次,或说建立“元语言”的领域上,西方有些建筑师走在了前面,例如意大利的皮里尼(F.Purini)在70年代末发明了一套建筑形式的字母系统。建立这种建筑形式的字母系统,其用意在于强调设计中在考虑建筑形式的细节之前有必要有一个“元设计阶段”。皮里尼在一个复杂的图表中将建筑的组成部分还原为它的基本要素,相应地也就生成了一套基本句法,该句法将元素排列组合,从而建筑就在一个恰当层次的构形中系统地展现出来。由此图表可以看出皮里尼的设计类型学方法,就是首先构造出一套“元语言”,即对构成建筑的几何要素的词汇和基本句法进行构造(研究和设计),当对这套“元语言”构造完毕之后,再去考虑如何用这套“元语言”去构造具体的建筑作品,即“对象语言”。

    三、作为设计方法的类型学类型学有其方法论的基础,它可以具体指导建筑设计。例如美国的某些教授指导学生进行城市和建筑设计课题时,经常要对所进行设计的城市区域和建筑地点周围的环境进行研究。—般来说采用的是类型学的一些基本方法。如“分类”,总结已有的类型,将其图示化为简单的几何图形并发现其“变体”,寻找出“固定”的与“变化”的要素,或者说从变化的要素中找寻出固定的要素。据此固定的要素即简化还原后的城市和建筑的结构图式,设计出来的方案就与历史、文化、环境和文脉有了联系,根据现实的需要则可加以变化。卡斯特克斯(J.Castex)等人对凡尔赛城住宅所进行的设计研究就是采用类型学设计方法。他们采用类型和其变体的原则对一种基本建筑形式进行衍化,得出具有某种内在相似性的多样化的建筑形式。

    类型学设计方法并非一成不变的方法。根据类型学的思想,不同的建筑师发现了自己的类型学设计方法。以下试举几例:

    1.翁格尔斯(O.M.Ungers)的作品:

    (1) 马尔堡城市住宅方案(1976)

    该住宅位于一历史地段。建筑用地近方形,但在一个角上有一幢该城市历史最悠久的建筑。翁氏这件作品最著名的是,它的一系列的设计过程以及其中采纳的类型学思想。翁氏在这件作品中充分地使用类型学探索建筑的可能性。首先他对大量形态各异的类型进行型态研究,最后确定了一个“L”形构型。该L型是由五个立方体构成。该五个立方体构成了这幢建筑的“基形”即固定要素。基本结构确定后,他转而研究和设计低一个层次的内容,即整体中的各体部件(要素)。在这里,他对组成L型的立方体进行设计。他设计了不下十种立方体构形。随后他选择不同的立方体构形置于网格中,得到不同的构型和形态,由此产生了“变体”。

    (2)某中小学综合体。

    小学部分位于图的下方,由三个简单的长方体组成,长方体是该方案中的基本构形,是“固定”要素。随后是一个小型集中而简单的组团做过渡。该过渡组团已较前述基本形复杂一些,它是由几个长方形组成。该组团向另一个较大的复杂而紧凑的综合体过渡。该综合体是由较前一组团更为细小复杂的长方和正方体组成。最后过渡到最为复杂而庞大的另一综合体中。在两大复杂的综合体之间还有较前述过渡组团较为复杂的组团做过渡。这样形成了一个线性发展的方案。该方案由三个大部分和两个过渡组团组成。从该方案的线性发展过程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类型学的一些基本设计方法,诸如选择“固定”要素,设计它的“变体”,或称“原型”与“衍化”关系的选用以及类型学设计的一些基本构型规律。

    (3) 荷兰某学生宿舍 (1973)。

    采用的设计方法与前述相似,是将“原型”与形态关系紧密结合的例证。该组建筑平面的三个顶端分别为三种基本几何要素:圆、正方和三角形。在圆形轴线上,由圆一分为二成两个半圆,再变为四分之一圆;方形轴线上则衍化出长方形构型。

    2.博塔(M.Botta)的作品瑞士建筑师博塔的作品大多具有类型学特点,例如他的圆形住宅(Casa Rotond: 1982—83)就是在一个圆柱体内的不同楼层上对相同的要素采用不同布局来形成“主题”与其“变体”的形式效果。

    3. 罗西(A.Rossi)的作品罗西的作品尤其是当他的作品与城市问题相关联时,常常是建筑类型学与城市形态学结合在一起来考虑的。例如他的加拉泰斯住宅(Gallartese: 1969—73)就是发掘意大利城市住宅形态,继而衍化为建筑的类型构图而得出的杰出作品。在这件作品中他特别强调了柱廊这种类型。

    4.莱斯尼科斯卡(Lesnikowske)的作品他虽然不是很有名的建筑师,但在他所作的大量方案构思中却比较熟练地使用了类型学设计思想。在他的一组方案中人们可以发现一些其中的内在相似性。

    在建筑设计尤其是在城市设计中,类型学的应用几乎无所不在。在许多复杂的建筑作品中都可见到类型学思想的运用。因此,在建筑教学,建筑设计和研究中适当留意类型学也许是有益的。

    埃莫里诺发明的类型形态学说反映着建筑的两个方面:一是类型,涉及建筑自身的结构。二是形态,涉及城市面貌强调类型是因为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从历史和心理雪角度看,城市居民有着固定的习性建筑师应该了解这些习性并在某种程度上将其反映到建筑设计中去,而不是天天花样翻新,企图用新的建筑模式改变人的日常生活习惯,同理,强调形态是因为不少现有城市按自身规律组织了内部机理的公共活动 空间,运行良好,且这一形态已深入人心,成为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与其做那些不着边际的革新,倒不如深入理会和运用这些模式。

延伸阅读:设计 类型学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