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3 0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摘要: 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组成的城市规划代表团一行14人,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李迅的率领下于2000年11月19日至12月10日就古城保护问题在德国、荷兰、比利时、法国、卢森堡进行了为期21天的考察培训。
关键词: 城市规划 国外建筑
一、概述
在这次培训中我们共走访了二十多个城市,进行了十余次专题讲座及交流,特别是通过对具有典型特色的海德堡、威玛、波茨坦、巴黎、富尔达等城市的重点考察和学习,使我们对欧洲古城保护工作的发展历史及工作现状有了初步的认识,使我们亲身感受到欧洲各国对古城保护工作的重视及工作展开的深入细致。现将此次培训考察所获知识及感受体会作一简要整理,从而对我们今后所进行的城市规划、古城保护、城市设计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二、古城保护工作的历史及发展变化
1.近代文物保护及修复工作
欧洲的古城保护工作普遍开始于19世纪初,当时的所谓保护工作主要是对旧有文物的保护与修复工作,人们理论上追求"修旧如旧",追求"风格复原".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为追求纯粹的形式统一而随自己的主观意愿将破旧的建筑进行整修,成为一种对旧建筑的改造。当时对许多中世纪的教堂进行了这种类似"破坏"的改建。
到19世纪后半叶至20世纪初,人们对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的认识和实践都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人们开始认识到对古迹的主要工作应是保护、加固而不是修复工作,任何对古迹文物进行的建设都应以考古的证据为依据,而新添的部分必须与原迹有所区别。
例如在德国,通过模仿古代风格样式来完成古建或使其" 完美"的做法一直从19世纪初延续到20世纪,在当时的德国文物工作者看来,这才是风格"纯正"的修复方式。但在1900年前后,有人提议要修复建于 1556~1563年的海德堡城堡内的奥特。享利希宫,而反对派认为用当代技术模仿古代风格的任何做法总会露出破绽,对古建筑只能稍事修理或干脆保持现状。反对派的最终胜利标志着保护思想上的一个重大转变。
2.现代古城保护工作
现代古城保护和修复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原则的确立是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的,是伴随着一系列国际法规公约的产生而展开和深入的。
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协会通过的《雅典宪章》最早提到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段的保护问题。它指出,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同时指出①应保护真能代表某一时期的建筑物,可引起普遍兴趣,可以教育人民者;②保留其不妨害居民健康者;③在所有可能条件下,将所有干路避免穿行古建筑区,并使交通不增加拥挤,亦不使妨碍城市有机的新发展。同时对在古建筑附近的贫民窟,如作有计划的清除后,既可改善附近住宅区的生活环境,并保护该地区居民的健康。
二次大战后,针对战后重建问题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下,先后成立了国际文物工作者理事会(简称ICOM)及保护和修复文物国际研究中心(简称ICCROM)。
1964年ICOM在威尼斯召开会议通过了《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著名的《威尼斯宪章》提出以下一些重要概念,使古迹保护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并促成了60年代末、70年代初世界范围内城市历史建筑和遗产保护的国际潮流的出现。
① 历史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或乡村环境。这不仅适用于伟大的艺术作品,而且还适用于随时光的流逝而获得文化意义的过去一些较为朴实的艺术品。
② 古迹的保护至关重要的一点在于日常维护,保护与修复的目的旨在把它们既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为社会公用之目的的使用古迹永远有利于古迹的保护。
③ 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古迹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境分离。
④ 修复过程是高度专业性工作,其目的旨在保存和展示古迹的美学和历史价值,应以尊重原始材料和确凿文献为依据。
⑤ 各个时代为一古迹之建筑物所做的正当贡献必须予以尊重,修复的目的不是追求风格的统一。预先就要禁止任何的重建。
1972年11月,联合国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于1976年成立"世界遗产委员会"、 "世界遗产资金会",力求把各国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工作国际化。
1976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内罗毕召开的第十九次大会上正式提出保护城市的历史地段的问题,并通过了《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即《内罗毕建议》,针对历史地区在人类历史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在当代建设中遭受破坏的现状提出了以下一系列的保护建议。
①首先特别强调历史地区的重要概念:"历史和建筑(包括本地的)地区"系指包含考古和古生物遗址的任何建筑群、构筑物和空旷地,它们构成城乡环境中的人类居住地,从考古、建筑、史前史、历史、艺术和社会文化的角度看,其凝聚力和价值已得到认可。在这些性质各异的地区中,可特别划分为以下各类:史前遗址、历史城镇、老城区、老村庄、老村落以及相似的古迹群。
②历史地区及其环境应被视为不可替代的世界遗产的组成部分。国家和公民应把保护该遗产并使之与我们时代的社会生活融为一体作为自己的义务。
③每一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应从整体上视为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其协调及特性取决于它的各组成部分的联合,这些组成部分包括人类活动、建筑物、空间结构及周围环境。
④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应得到积极的保护,使之免受各种损坏。
⑤在建筑物规模、密度大量增加的现代城市化情况下,建筑师及规划者应谨慎从事,以确保古迹和历史区的景色不致遭到破坏,并确保历史地区与当代生活和谐一致。
⑥在单一化的今天,保护历史地区对维护和发展国家的文化和社会价值作出突出贡献,也有助于从建筑上丰富世界文化遗产。
《内罗毕建议》还从立法行政、技术、经济和社会各方面提出具体保护措施,同时就研究、教育、信息、国际合作提出相应建议。
1977年12月,一些规划师共同签署了《马丘比丘宪章》,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 城市的个性和特性取决于城市的体型结构和社会特征,因此不仅要保存和维护好城市的历史遗址和古迹,而且还要继承一般的文化传统。一切有价值的说明社会和民族特性的文物必须保护起来。
② 保护、恢复和重新使用现有历史遗址和古建筑必须同城市建设过程结合起来,以保证这些文物具有经济意义并继续具有生命力。
③ 在考虑再生和更新历史地区的过程中,应把优秀设计质量的当代建筑包括在内。
1979年,华沙会议推动了文物建筑的普查、立档、登记工作。
1987年10月,在国际文物建筑和历史地段理事会上通过《保护历史城镇和城区宪章》即《华盛顿宪章》,它是《威尼斯宪章》的补充,规定了保护历史城镇和城区的原则、目标和方法。
① 应将历史城镇和历史地区的保护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组成部分,并列入各级城市及地区规划。
② 保护的内容应为历史城镇和城区的特征及表现这些特征的物质、精神组成部分。包括街道格局、建筑与绿地及空地的关系、建筑本身的规模、风格、材料、色彩等等。
③ 居民的参与对保护规划的成功起着重大作用,应加以鼓励。保护规划应得到该历史地区居民的支持。
④ 历史城镇和地区的保护需要认真、谨慎以及系统的方法和学科。
⑤ 日常维护对有效地保护历史城镇和城区至关重要。
⑥ 新的功能应与历史城镇及城区的特征相适应。为适应现代生活需要,仔细增添新的功能及改进公共设施。
随着这一系列国际法规的颁布和推广、欧洲古城保护工作稳步深入发展,各个国家和城市的文物古迹及古城保护工作均普遍走过了一个由单体保护→单体及周围环境的统一保护→历史地区的整体保护的发展过程,保护的内容也由仅保护宏伟的皇宫、教堂等特殊建筑发展到保护那些所有能够表现历史的进步、城市的发展的地区及建筑物、构筑物,如城市普通居住区、商业区、桥梁,以至工业区、工业厂房及仓库。总之,保护的内容在日益丰富,保护的手法普遍趋向于整体化。
三、古城保护方法
在欧洲各个国家和城市特别是那些有悠久历史的古老城市对其古城及文物的保护工作都极为重视,要根据各自城市的不同特点,制定各具特色的古城保护计划,确立不同的保护方法。下面仅以我们走访的几个典型城市的实例加以说明。
1.区域的保护方法
为保护古城的环境和特色,要从城市所处的更大区域范围进行分析研究,统一规划布局。
海德堡是位于法兰克福南部的内卡河边的一座古城,城市历史一直可以追溯到洪荒时代,十四世纪这里曾是欧洲文化中心之一,创建有德国最古老的海德堡大学。海德堡二战时期没有遭到轰炸,现在的老城城市面貌形成于18世纪。海德堡现有15万人,其中1.6万居住在老城区,是著名的旅游城市及大学城。
当地规划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城市规划及古城保护规划,全区域性地对老城进行保护。
① 与其西北部的曼海姆市一起制定《曼海姆与海德堡共同发展计划》,区域人口70万,共分为16个居民点,从工业布局、区域交通等方面疏解海德堡市的压力,减缓海德堡市的现代城市有障古城功能的扩展。
② 在海德堡老城东部为森林茂密的山区,为保证老城的良好环境,规划规定在老城东部一律不得建设,保持着原始的自然状态。自东而来的内卡河峡谷为老城区带来了新鲜的空气,也保证了老城与自然的良好协调关系。
③ 在海德堡市本身的城市用地发展计划中将城市发展区划定在老城区的西部、即老城的下水下风位置,新的城市建设包括新的居住区及古老海德堡大学的新扩充均位于这一区域内,且城市形态为与老城垂直的南北方向,这样就保证了老城的规模及城市基本形态的保护。这实际是一种通过建设新城以保护旧城的方法。
2.城市整体的保护
对于象巴黎、海德堡这样的完整古城,即制定全城的保护计划。
巴黎是悠久的历史古城又是世界大都会,巴黎城区占地面105平方公里,人口215万,分为20个区。经调查巴黎城80%的地区均为历史保护范围,因此制定了全城性的保护规划。
① 首先如海德堡一样制定了一个建设新城保护旧城的计划,即在巴黎西部外围建设德方斯新区,使巴黎的现代金融设施、高层建筑向那里集中,以保证旧城范围内不作高密度、大体量、大规模的开发,从总体上保护旧城。
② 将巴黎全市划分为67000个地块,规划部门规定无论进行任何改造,地块的外部边界及景观不得改变,这样就保证了城市街道格局的稳定,保护了整个城市的城市格局及景观形象,突出了城市的几条景观轴线。
③ 对巴黎全城进行限高规划。1977年颁布的法律规定,巴黎以巴黎圣母院为中心向城市边缘,作由低向高的锥状高度限制,其中中心区限高为12米,外部最高处为37米,使巴黎的空间尺度及城市天际线均可保持传统的形象。
④ 在巴黎城区的任何建设均必须符合规划意图,必须作到与古城环境的良好结合。
3.片区保护
对于那些历史遗迹丰富的古城,划出在城市中具有代表性的、古迹丰富的街区进行重点保护,对维护古城的风貌、格局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威玛是一座1100年历史的古城,曾经作为德国的文化中心,歌德、席勒、巴赫均在此生活过。其现状人口6万,有音乐学院和包豪斯艺术大学两座著名学府,是一个旅游城市。威玛老城古色古香,文物古迹比比皆是,全城共有800个文物保护点。为保护这座历史名城,除明确各古迹点范围之外,在全城划出火车站地区、中心城区、城市南部三片重点保护区,三片保护区的总面积大约占全城总面积的30%.其中,中心城区保护区的面积为90公顷。这三片划出的重点保护区充分体现着威玛的历史及城市建设特色,因此对其中的街道、建筑均要特别加以保护,任何改造重建均要以历史为依据,要与传统的形式、环境相协调。
4.主要城市特色保护
对于城市中特别有特色的内容加以特别重点保护,使城市特色更为突出。
汉堡是德国第二大城市,是一个现代化的大港口,人口170 万,全市分7个区。在其市中心区古城保护工作中,特别强调对圣米歇尔大教堂等五个大教堂尖塔所形成的城市天际线的保护,对新建建筑体量的控制成为其古城保护工作的重点。法律明确规定在市中心不得建高楼,所有建筑的高度必须低于这五座教堂的尖塔,促使从阿尔斯特湖边向南望去,耸立天空的五个教堂塔尖成为汉堡一景,也成为这一古城的一大特色。
5.对文物分等定级、重点保护
古迹的分级保护是古城保护的一种重要方法。对城市中的古迹划分等级,再根据其等级制定不同的保护政策,有利于突出保护重点,有利于古城保护及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
海德堡老城虽然确立了全城保护的政策,但对其的建筑也分为三级进行保护。
① 有价值的建筑:对其外墙、屋顶、结构、内部装修……均要保护。
② 中等价值的:主要对其外观进行保护。
③ 价值较小的:可进行适当改造,但其尺度、外观、材料要与周围环境协调。
四、文物古迹保护方法
1.五种基本方法
根据威玛包豪斯大学维尔特教授的介绍,在德国文物的保护维修方法共分以下五种:
① 保存现状的方法:维持古迹的原貌,主要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
② 按原貌对已损坏建筑的修复与重建,即所谓修旧如旧的方法。
③ 为使文物保存下去并保持活力,对文物进行必要的功能改造,增加现代必须之功能的作法。如为古迹增加采暖、照明设施及消防楼梯……。
④ 将文物古迹搬迁至使其更易于保护或更易于展示的环境中,又可分为整体搬迁和拆零搬迁两种。
⑤ 复制对已损毁丧失的古迹,根据历史旧貌整栋重建的方法。
通过我们在各个城市的考察发现,近年来第①~③种方法比较常用,而第④种和第⑤种方法使用的较少,在必须使用时也往往比较谨慎。
2.文物的新旧结合
为使文物古迹适应现代生活,重新焕发出生命力,就有必要对文物古迹进行必要的改造,增加新的现代功能设施;而文物古迹也只有在现代的使用中才能得到真正的有效保护,才能充分展现其永久的魅力。
贝聿明对巴黎卢浮宫的改造,使卢浮宫作为博物展览空间的功能流线更为合理,无论玻璃金字塔与古老卢浮宫的外观结合,还是玻璃金字塔所创造的明亮通透的室内大厅的实地观感都是那样完美,真正使文物古迹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并展现了它的永恒魅力。
柏林国会大厦的改造是在古建筑国会大厦的中间增加了一个巨大的玻璃穹顶。这个玻璃穹顶不仅与古建筑精美结合,而且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生态原理创造出巨大、舒适的会议空间、参观大厅……。
在科隆,其文物局和规划局局长为我们专门介绍了他们对一个二战时期因轰炸而遭到毁坏的古迹的改造。他们使新建的部分与旧建筑的遗迹结合在一起,人们在享受现代生活的同时,时时会看到历史留给我们的过去,在旧与新、过去与现在的时空转换中,让人得到心灵的振憾,产生一种美感。过去的历史,现在也是历史,未来也终将成为历史。
3.文物构件的利用
利用已损毁或实在无法再继续保留的建筑的一部分,运用到现代建筑设计中或用于现代街道建设,使城市时刻、点滴向我们展现着历史的积淀。
在柏林革命广场旁的原民德中央委员会大楼其大门即利用的是二战时炸毁的原德国旧皇宫的大门,民族的历史隐约其中。
在科隆的一幢现代重建建筑中主要立面已采用了现代手法,而将原建筑仅存下来的一部分嵌入其中。
在布鲁塞尔,为保护传统的街道景观形象,许多现实已无法继续保存的古建筑拆毁重建时,特意将沿街立面保留下来,再与新建筑结合在一起。
五、古城保护及文物保护的推进
为推进古城保护和文物保护工作,欧洲各国家各城市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1.政府行政手段
海德堡老城自60、70年代以来城市面貌面临着严重的问题。年轻人为寻找新的工作机会,纷纷离开老城,老城日益衰败。由于土地私有化及人口老龄化的因素,人们无心对自身所拥有的古建进行维修。自1975年开始,政府开始启动一项旧城维修活动以恢复老城的活力,使其重新成为购物及居住的中心。其措施是由政府收购那些得不到修缮的房屋,经维修改善后再出租给个人使用。在维修过程中对老城的每一幢建筑无论新、旧皆受到保护,保护其外观形象、内部维修……,对那些实在难以保护的可拆除重建,但其尺寸、外观、材料…… 都要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自1975年起至今,政府已完成了老城2/3部分的维修,预计再有7~8年即可全部完成。通过这样的维修,一方面保护了老城格局形象,同时带来了游客、繁荣了商业、增加了税收、吸引年轻人返回老城,使老城经济重新繁荣。
2.经济保障
古城保护工作必须有经济保障才能得以顺利进行。在德国,1972 年议会通过的古城保护议案明确规定了古城保护的资金来源,即联邦政府、州政府、城市政府各负担文物维修资金的三分之一。这一般是指那些有重要价值又属公共财物,即由公共组织占有的文物。而对那些由私人或企业占有的文物,各城市政府则主要采用各种税收调节的方式来推动文物古迹的维修。如波斯坦市文物的拥有者可得到减免税收(个人所得税、地皮税)的优惠,必要时(极少)政府可给占有者进行文物维修的费用,德国文物保护资金会也可供人们申请资助。
在巴黎,政府为文物占有者维修提供优惠代款,提供临时周转用房,同时成立咨询机构帮助提供免费的设计咨询,以帮助政府实现其保护和规划的意图。
3.公众参与
在《华盛顿宪章》中明确了历史城镇、历史地区保护工作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欧洲国家各城市普遍重视古城保护、文物保护工作中市民力量的作用,往往通过积极主动、深入细致的工作,将政府对古城文物的保护意图、工作计划、保护方法等宣传到市民中,促使市民主动工作与政府共同实现古城保护的目标。
德国波斯坦是位于柏林西南、拥有千年历史的小城,城市人口14万。它是勃兰登堡州的首府及文化中心,也是一个著名的旅游城市。其城市的文物管理部门即通过以下一系列手段将其城市古迹保护意图宣传至市民当中,促使市民主动参与工作。
① 文物部门印制波斯坦文物保护名录,上列全市所有的2万多处文物,每隔几年更新一次,并向每位市民免费发放。
② 文物部门印制介绍文物申请工作程序、文物修缮公司、文物保护法、文物单位减免税收知识……的小册子,免费向每一位文物拥有者发放。
③ 文物部门向文物拥有者免费发放介绍如何对文物进行细部维修(如窗、门的作法,墙面作法、屋顶作法)的小册子,宣传文物维修方法。
这样市民就可以主动按照政府的宣传积极参与到城市的古迹保护工作之中。
4.人才培养
古城保护、文物保护、维修工作的深入展开,必然需要大量专业人才。在德国,这种人才的培养也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首先是学校教育。在包豪斯大学的高年级的课程设置中有专门的文物评价课程、文物保护课程等,学生在学校既可学习文物历史发展情况、文物现存的形式与结构、如何评价文物,又可学习各种文物维修方法。
其次是专业培训。在德国的教育体系中,专业的职业培训是其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全德国共有四个专门进行古建维修、古迹保护方面技术培训的场所。其中位于黑森州富尔达的州文物保护委员会所办的培训学校即是其中著名的一个。凡建筑师工作三年后可来此进行专门的古建修复培训,培训结束通过考试,即可得到工商局承认的资格证书,证明此人有对古建筑进行修建的资格。在这里学生们可系统地学到木工制作、石膏拉模、雕塑、绘画等传统工艺,学习传统材料的运用手法,学习损毁的古建修复方法等。没有经过这种正统的专业培训的人是不能进行古迹维修的,这就保证了古迹维修工作的基本质量。
六、几点感受和体会
1.在欧洲,古城保护、古迹保护修复工作经过一百多年来的逐步发展,已形成一个从法律、行政、经济、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成系统、成体系的工作,工作的细致与深入需要我们从各个方面努力学习。
2.文物古迹只有融入现代的生活,使其得到现代的利用才能焕发其活力,也才是对古迹真正意义上的有效保护。这种利用有可能是实用型的,也可能是精神上的。
3.文物古迹、历史地区对形成各个城市的城市特色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现代的城市设计中如何充分利用和发挥这些文物古迹、历史地区的作用,对建设适宜现代人生活的优美而有魅力、有特色的城市十分重要。
4.通过对古典城市的古典建筑的认识与现代建筑运动的反思,给我们最深切的感受是城市要以人为本,真正创造为人活动的空间、为人行走的道路、为人居住的建筑,这样的建筑与城市才具有永恒的魅力。
5.欧洲的古建保护工作已寻找出一条日臻成熟的道路,它们是由马车→汽车的过渡,是由砖建筑→混凝土、玻璃及钢建筑过渡的结合。而我们国家有独特的木构建筑传统、独特的人行封闭街道空间,应如何选择自己的古城保护之路,如何将古城保护与现代化城市建设协调发展是需要我们继续深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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