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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与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

2005-07-01 00:00    【  【打印】【我要纠错】

  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基本法律文件。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维持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违约责任的处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由于我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对全社会公民的法制教育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进行。在市场交易中利用合同形式搞欺诈,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建筑工程领域更是如此。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要学会运用法律工具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筑施工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自己的企业行为表现为产品生产能力、科研技术能力、市场经营能力。由于建筑产品目前具有唯一性、单件性的特点。无论是我们给别人提供产品或服务,还是别人为我们提供产品或服务。只是在合同履行中的位置不同。所以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生活离不开合同。通过学习合同法,我认为:第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如何运用合同法保护自己。

  (1)合同法确定了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合同的订立是自愿约定的。体现在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订不订合同、与谁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解除、解决合同争议等环节都是自愿的。

  (2)守法原则,一切合同环节必须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才有效力。

  (3)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根据公平的原则明确自己的权利就是对方的义务。要重视合同的履行,通过履行合同树立自己的诚实信用形象。

  (4)合同的订立要真实有效,表达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针对建筑工程承发包订立的合同,只要是在“有形”建筑市场内依法进行交易后而订立的,就应该是真实有效的。

  (5)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内容应该尽可能全面、准确;履约的时间和条件要明确。这样就能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的产生。

  第二是要提高警惕性,防止自己受到欺诈、违约等损失,作到这一点要不断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知识。要经常了解社会经济生活的情况,不断的研究探索市场经济生活的规律。在合同的实际履约中,正确的履行合同法赋予自己的相应权利,如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保全措施(包括带位权和撤消权)、标的物提存等。特别是遇到对方法定代表人的变动(更换、分立、合并)时而逃避债务,更要依法及时协商具体合同事宜。以防止对方原因造成违约影响我们自己的权益。要学会研究在正确执行法律法规条件下相应的对策。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何正确的保护自己,这需要在实践中得到真正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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