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11 0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质防函[2005]74号
有关省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有关城市建委,有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公司:
2005年6月17日,我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会议。现将《王铁宏同志在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会议上的讲话》、《徐波同志在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王铁宏同志在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安全联络员、同志们: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联络员第一次会议,并与大家一起讨论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长期以来一直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既是考验我们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这个非常重要的会议,对进一步推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作,保障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就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正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给城市交通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一些城市交通拥挤、堵塞的现象非常突出,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日常活动。根据国内外的普遍经验,缓解城市交通最有效的措施就是要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构建起方便、快捷、安全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体系。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速,已有十几个城市在开工建设,短时间内,仅北京、上海、广州这三个城市每年就要分别开工建设40多公里线路,这种发展进度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的,也是国际上所罕见的。但是,由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历史比较短、经验也不足,加之,我国尚未建立起独立自主的城市轨道交通的制造产业,目前除了土建以外,几乎所有城市轨道交通的车辆、通信信号、控制等系统,以及盾构等设施、设备都是从不同国家引进或所谓的国内组装。这些标准不一、制式不同的轨道交通系统,有可能给建设和运营管理留下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地铁是一种在狭小空间内快速载运高度密集人群的复杂系统,空间狭小决定了其管理措施的难度和复杂性;高速运转更突显了系统多方面协调配合的重要性,每一个系统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是影响安全的因素;人口高度密集决定了轨道交通一旦发生事故就是巨大的危险和灾难;轨道交通的安全与规划、建设、运营各个阶段密切关联又决定了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而且反恐怖要求也对地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些说明了城市轨道交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其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有清醒地认识,予以高度重视。省(直辖市)、城市和运营公司三级安全联络员也要牢记自己的六项职责和任务,研究安全工作的目标,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中不可掉以轻心。
二、建设部近年来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轨道交通的这些特点,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地铁的安全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近年来,建设部按照中央的要求,狠抓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建设部党组的意见,由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全面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全过程安全的管理工作,也就是说要从前期论证、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等全过程、各个环节抓好安全管理工作。过去,建设部作为主管部门基本不介入各地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只是重点对投入运营的项目承担行业监管工作。但是实践证明,运营环节城市轨道交通能否正常和安全地运行,关键要靠前期的方案论证、设备和信号的选型、以及设计和施工环节打下的基础,这里有前因后果的逻辑关系。
在九部委联合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后,建设部编制完成了《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正在编制《地铁安全评价标准》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督查要点》,并且于2003年3月开展了地铁安全大检查;2005年5月要求各地开展了安全自查工作;7月中旬建设部还将牵头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第二次安全大检查活动。
下一步,建设部将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方面的法规和政策;二是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制度,用系统论和方法论科学确定安全评价标准,并与有关部门合作选择一批安全评价机构;三是根据安全评价结果,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机制;四是组织编制一系列安全导则,如专项审查导则、试运行导则、试运营导则和抢险指南;五是继续完善有关安全标准体系和职业安全防护标准,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的七大系统分别制定建设、运营的安全标准。目前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联络员制度,就是建设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落实管理创新的一项举措。
三、上下齐心努力,共同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责任主要在地方,为了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我代表建设部提出以下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理顺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体系,加强层级监督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理顺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体系,加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协调一致和相互配合,提高在依法行政和整合作战能力,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要加强安全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二)加强在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安全管理
1、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提前参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设计、施工阶段的安全性论证工作;各地施工图审查部门一定要把好质量安全关,加强对有关安全强制性条文的审查力度;各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也应当提前参与前期各项安全审查工作,从有利于安全运营的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帮助完善有关安全措施,并提前做好有关安全设施和技术参数的交底工作。
2、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安全方面的投入,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设施,努力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安全设施的投资要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各地在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过程中,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可以适用的情况下,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有关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并出具检测报告。特别重大的事项要按照法律程序经过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技术专家委员会进行审定。各地务必要克服贪大求洋的思想,一些未经实践检验的所谓新奇特轨道交通系统要严格论证慎重引进。
(三)加强运营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安全管理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关键部位和关键设备的监测工作,评估其安全状况;还要定期对城市轨道交通进行安全性评价,并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安全运营对策。
2、我部编制的《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被纳入国家二级专项预案,并即将由国务院公开发布。各地已经编制完成或正在编制的有关应急预案,也要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抓紧进行完善,并提炼成可以公开的发布稿,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公布。
3、要发挥在座各位地铁联络员的积极性,加强联系和配合,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联络员制度,尽快搭建信息共享、消息快报和网络指挥的平台,争取探索出一个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的联动机制,保证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
最后我要强调,在座的各位安全联络员同志一定要认识到自己肩上所担负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做好即将结束的地铁安全自查工作,认真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做好迎接第二次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大检查的准备工作。让我们从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利益出发,共同努力,开创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安全新局面。
谢谢大家!
徐波同志在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同志们:
下午好!
这次会议是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制度建立之后,组织全体联络员同志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会议时间虽然比较短,但大家积极参与、讨论热烈,完成了会议的议题,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下面我代表质量安全司对会议做一个总结,并就贯彻执行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联络员制度,共同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会议情况
开幕式上,王铁宏总工做了重要讲话,强调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介绍了我部近年来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对今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拓宽了思路,请大家回去后好好学习、贯彻。上午,北京劳动保护研究所的负责同志介绍了北京地铁1、2号线安全生产评价情况;香港地铁公司的同行介绍了地铁安全管理的情况,内容都非常有启发性,可以充分借鉴到各地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中去。
下午,各地同志介绍了各地地铁建设的情况以及开展地铁安全生产第一阶段自查工作的情况,交流了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经验。由于城市轨道交通一旦发生意外,伤亡损失往往很严重,一些国家和城市地铁重大事故时有发生,这方面的安全工作表现出脆弱性和特殊性。做好这项工作首先依赖于各种信息交流的畅通,联络员制度就是信息畅通的基础。通过联络员同志广泛的交流和思想的碰撞,才能够迸出火花,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提出正确的思路,并激发工作的热情。依靠我们联络员,就使全国的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构成了一个系统,就能够从系统的高度来把握全国的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风险决策的角度来讲,实现风险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前提是信息渠道的畅通,建立反馈机制也需要对信息的收集整理,这两点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们联络员发挥作用。因此同志们的工作十分重要,意义重大。
另外,大家还就如何进一步贯彻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以及如何开展好7月份的地铁安全生产管理督查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回去要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大家的意见。
二、地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时期,城市人口快速增长,交通压力日趋加大,一些特大型城市交通拥挤、堵塞的矛盾非常突出。发展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对缓解交通压力,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据了解,目前我国有10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处于运营或试运营中,在建线路总长超过390公里。但是,由于我国地铁发展历史较短,而建设速度却很快,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留下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我们总结了一下,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是地铁建设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各方未能达到协调一致和相互配合;二是安全管理法规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三是作为安全生产和管理的技术保障,有关安全的标准规范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四是没有形成一种全民的安全意识,当然这个问题也不仅是地铁安全领域独有的,但由于地铁和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运载量又很大,这个全民安全意识的问题就显得特别突出;五是各地制订了一系列的应急预案,但有些应急预案还不够细化,也缺乏演练;六是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评价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开展和推广;另外,各地对地铁安全的投入还不够。
三、关于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的几点意见
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的领导同志近期强调推动安全生产“五要素”到位,着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大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的子系统,这五要素是建立全国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也是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一,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的安全意识,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安全文化的建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提高全社会和全行业安全意识,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时期,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为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某些地方,对某些特定人群来说,城市轨道交通还是新生事物,更谈不上全民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文化,因此要千方百计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全面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二是要提高决策部门的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在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中均要强化建设“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
第二,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依法规范全社会的安全行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政府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法规,为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为依法行政提供依据。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即将颁布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部长令)以及相关的地方法规,使用法律手段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各方主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强化有关部门依法监管的责任。
第三,强化安全责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问责制。要加强研究,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各个环节分别建立安全责任制和问责制,特别要提高各个环节领导者和决策者的安全责任意识。
第四,推进安全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科技问题。安全方面的科学技术进步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和支撑。要积极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科技创新,包括在管理手段、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创新,坚持走“科技兴安”之路,力争做到本质安全,把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真正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建设者、管理者和使用者安全素质的基础之上。
第五,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经济保障,要做到本质安全,就必须加大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共同投入的机制。比如北京市政府在安全性评价的基础上,投入了37亿进行地铁一、二号线的改造,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
希望各联络员回去后向厅领导、负责相关工作的同志传达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会议要求,特别要进一步做好地铁安全生产检查第一阶段的自查工作。最后,我在这里代表质量安全司向各位联络员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各位认真履行联络员职责,切实发挥联络员作用,共同做好地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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