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08 0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共管式的物业管理模式
新加坡的公共住宅管理模式基本上是以建屋局为中心,吸引居民与社会参与的共管式管理。1974年,新加坡房屋发展局提出房屋建筑范围中,在明确每个产权人所属公寓的产权界限外,所建造的公共设备、设施及建筑附属物共有产权实行共管。
共管式物业管理将小区内所有的公共设施让全体业主共同拥有、共有管理,同时实现免费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代表业主行使权利。例如小区内的游泳池、网球场、乒乓球室、健身房等全凭业主卡免费使用,这一方式较变通的小区配套有偿使用的物管方式更受欢迎,对于完善、提高居住小区管理质量,是一种很有益的创新。
健全物业管理组织体系
新加坡的物业管理统一归新加坡建屋发展局负责,下设:
(一)市镇理事会。市镇理事会负责管理公共住宅,主要职责是管制、管理、维持及改善辖区内的公共产业,业务上受建屋发展局的指导,又具备相对的独立性,目的在于加强居民和政府的合作,让更多的居民参加该区的管理工作。
(二)私人住宅的管理理事会。新加坡的私人业主都拥有个别的分层地契;每个单位的购买者对于共有产业都有分享权;法令规定分层单位业主必须依法组建管理理事会,其目的是为了更有系统及有规划地负责大楼保养与管理工作。
(三)物业管理公司。无论是市镇理事会,还是私人住宅的管理理事会,都通过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来负责住宅的日常工作。新加坡的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管理范围设若干业务组,包括财务组、保养维修组、市场管理组、环境清洁组、园艺组和文书组。监督部门,以监督各类法规的执行情况和接受住户的投诉。
提供优质物业管理服务
新加坡物业管理范围很广,除购房和转销直接放在建屋发展局申请外,其他业务都可以在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其业务范围包括:房屋维修养护、商业房屋的租赁管理;出租住宅的租金缴纳与售房期款的收取;公共场所的出租服务及管理;居住小区内停车场的管理;居住小区的环境清洁、园艺绿化管理等,此外,还负责介绍居民就业,配合治安部门搞好治安工作。
强化法制管理
新加坡政府强调对居住小区进行法制化管理。物业管理部门编写了《住户手册》、《住户公约》、《防火须知》等章程,同时制定了公共住房室内外装修、室外公共设施保养等规定,以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物业管理法制化奠定了基础。
建设资金和管理奖金的来源,一是政府的发展贷款,二是居民购房贷款。而物业管理的奖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津贴、建屋发展局利润留成、管理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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