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日向新闻界通报,环保总局于7月5日组织各方专家对清华大学的环评报告书进行了认真审查,同意该报告书结论,要求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必须进行全面整改。
潘岳指出,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因未批先建违反《环评法》而被叫停后,圆明园管理处委托清华大学等单位对其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总局对日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认真的技术评估和审查,认为该报告书的结论是实事求是的。为防止生态系统的持续退化,在北京市水资源严重短缺、地下水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圆明园确有必要采取综合的节水与补水措施,以防止湖水的过度渗漏。但由于该工程是在重要的人文遗迹内实施,且事先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缺少对湖底防渗工程合理性的充分论证,没有对各湖体的地质条件和环境影响等进行深入研究,因而未能选择更加适宜的防渗方式,铺设防渗膜阻碍了天然地层中地下水的下渗过程。在有限水量补给条件下,容易在防渗膜上部的底泥中出现营养物质和盐分的积累,加大了水质恶化的风险。东部防渗工程的水体受总氮、总磷的影响较为显著,如不能保证适当的水体交换量,有可能导致湖水污染。
潘岳说,尽管防渗膜目前并未被证明有毒性,但天然防渗方法显然比铺设防渗膜符合生态要求。在湖底与湖岸边大面积铺设防渗膜虽然能够形成并维持较大的水域景观,能在短期内使水生生物得以恢复,但由于阻碍了水体交换和侧渗补给,将会对湖底和湖岸边的植物生长产生负面影响。同时,由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造成了水生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因此,该工程大面积铺设防渗膜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应提倡的,必须进行全面整改。
潘岳强调,整改措施需要结合当地的地质条件、节水要求和环境影响等多种因素,实事求是地考虑工程的短期影响和长期效果,统筹计算其环境、经济和社会成本。第一,对圆明园东部尚未实施湖底防渗工程的区域,不再铺设防渗膜,全面采取天然粘土防渗;第二,绮春园除入水口外,已铺的防渗膜应全部拆除,回填粘土和原湖底的底泥。湖岸边不能再铺设侧防渗膜;第三,长春园湖底高于40.7米的区域要立即拆除防渗膜,回填粘土,湖岸边也不能再铺设侧防渗膜;第四,对福海已经铺设的防渗膜进行全面改造。以砂石为主的回填区域,要去除掉表层的砂土,铺设上天然粘土,原湖底的淤泥土要全部回填。除码头周边10米区域外,其余区域的驳岸应拆除侧防渗膜以保证充分的侧渗补给。同时,为维持圆明园内水域的生态系统功能需要,必须统筹规划园内用水,增加来水量,尽可能利用中水,保证来水的水质,园内的水体质量也要严加保护防止污染。
潘岳表示,圆明园遗址公园记录中华民族的沧桑历史,具有重大的生态、人文、社会价值。国家环保总局叫停圆明园防渗工程后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该工程从叫停到听证、环评、评审直至决策的全过程,环保总局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希望能借此推进环境决策民主化的进程。提供一个重要而公正的平台,使公众的各种意见建议能得以广泛而深入的交流;通过一种透明而公开的形式,使政府的执政行为能随时接受公众与舆论的监督,有利于提高我们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执政水平。环保事业不是少数人的事业,是全民的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公众对圆明园工程自始至终的积极参与,说明可持续发展理念正在日益深入人心,对大幅度提高全社会尊重自然规律的认识水平,促进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价值。
潘岳指出,行胜于言。为坚决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环保总局今后对关系国计民生和公共环境权益的重大敏感项目,要多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逐步健全公众参与的机制。针对环境形势严峻的现状,环保总局将更加严格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各种开发建设行为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与此同时,环保总局将根据新的形势与公众意见,不断推行政务公开,改革自身执政行为,加强环评队伍管理。
潘岳最后说,在短短的四十个工作日内,清华大学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值得在全国环评机构中提倡。他们联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和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努力克服由于防渗工程大部分已经完成、环境现状调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难以开展的种种困难,在地下水、地表水、生态、防渗材料、文物遗址、再生水回用、公众参与、改进方案、工程分析与其它影响等多个方面开展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评价工作。在大量的调查、监测、试验和模拟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专家意见,得出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评价报告。环保总局充分尊重这一报告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