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式通过了对华电国际莱州电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同意在山东省莱州市兴建火电厂,至此莱州电厂项目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国家海洋局和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四部门审查,并通过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初审。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专家评审认为,莱州电厂符合国家关于东部地区建设电厂条件,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滨海港口电厂,是山东环渤海经济圈、胶东半岛和烟台北部经济产业带重要的电源支撑点,可以作为山东电网重要的优选电源。目前,这一项目已经列入山东省“十一五”电力发展规划和山东省重点电源建设项目,并同时列入国家“十一五”重点电源建设后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