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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琴翠园一房两嫁二十业主无家可归

2005-7-1 0:0 今日早报  【 】【打印】【我要纠错

    “从签下购房合同的那一天起,我觉得自己加入了有房一族的行列。虽然每月要背负3000多元的按揭负担,可一想到马上就要有自己的新家,我还是会经常感到兴奋。”一年多前,杭州市民钟华在位于杭师院西北300米处的“浪琴翠园”9幢3单元1101室的购房合同上签上了名字。然而,今年6月中旬,开发商的一纸通知击碎了他编织了近两年的“新房梦”。浪琴翠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通知中声明:由于无法办出房产证,当初的购房合同无法履行,故而要求取消合同。这一天,离签合同的2003年9月已近两年。钟华心里乱成了一团:“等了近两年的房子就这样飞走了吗?”

    看到浪琴翠园的其他业主两个多月前就拿到了新房钥匙,并开始张罗装修时,钟华的心情非常糟糕。6月27日,钟华和其他3位有着同样遭遇的浪琴翠园业主又一次坐在了一起。因为以前经常去工地上看房子,这些“邻居”早就相识,只不过如今的情景只怕是做不成邻居了。这一次他们没有了看房时的兴奋,他们将代表浪琴翠园被开发商要求取消购房合同的20位业主,向开发商讨说法。

    多难的房产:三易开发商,交付延后半年

    “浪琴翠园前前后后换了3个开发商,很多情况我也是现在才知道。”蒋婷是浪琴翠园9幢1单元1202室的户主,她告诉记者,浪琴翠园最早的开发商是杭州房产企业公司,后被杭州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并购。之后,该项目交由杭州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的下属公司——杭州市城建综合开发总公司承建。2004年11月,杭州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成立浪琴翠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浪琴翠园的续建及交付工作,由杭州市城建综合开发总公司的项目经理秦国强出任法人代表。

    “房子本来说要在2004年9月30日前交付,但实际上交付日期足足延后了半年。”蒋婷拿出了2003年10月签下的购房合同给记者看。她告诉记者,由于杭州房产企业公司被并购前后,工程曾一度停顿,到了合同约定的交付之日,开发商向业主承诺,将按照合同约定每日支付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并答应尽快交付。在这样的情况下,蒋婷并没有把问题看得有多严重。2005年1月,与蒋婷有着同样想法的钟华与女友领取了结婚证。“先领结婚证,然后装修,完了就办婚礼,所有的步骤我都想好了,一年内把事情全都办好。”钟华激动地对记者说,一切都安排好了,就是没想到会出这样的岔子。

    这一延就是半年。2005年3月底,浪琴翠园7幢和9幢的业主终于接到了开发商的交付通知,这其中也包括当时正在北京的钟华。“我现在被公司派往北京工作一段时间,接到通知的时候我正在北京,得知房子将在4月1日交付,那个激动真是没法形容。”钟华向记者讲述了当时的情景。接到通知后他立刻请了假急匆匆上了从北京到杭州的飞机。

    这一次,开发商给钟华过了一次愚人节。3月30日,兴奋中的钟华突然接到了开发商的电话,通知他4月1日不用去了,其原因是房子的11楼12楼漏水,需要维修。“怎么有这种事,验收的时候怎么就没发现呢?”钟华感觉有点不对劲,所以4月1日那天他还是去了,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天,和钟华一样到现场的业主不少,他们一致要求开发商尽快维修好,以便能早日拿到钥匙。由于得到了开发商“延期违约金照付”的承诺,20位业主觉得可以回去安心等待了。

    艰难的交付:办不出房产证,新房“飞”了

    想不到这一等就等了两个多月。6月13日,开发商终于向20位业主摊牌:由于7幢、9幢的11楼和12楼办不出房产证,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只能终止。收到这张通知后,业主们才猛然反应过来,原来他们好好地被开发商耍了一把。

    “从4月到6月,我们整整努力了两个多月,甚至不惜向业主隐瞒实情,为的就是想办法把11楼和12楼的房产证办出来,但最终没有成功,应该说我们也是尽力了。”6月27日,记者随同4位业主代表来到浪琴翠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秦国强坦承,当初以漏水为由只是缓兵之计。“我承认这是欺骗,但绝非恶意。”他强调。

    房产证为何办不出来,业主已打听到一二。最初规划设计时,12楼是跃层,也就是说11楼和12楼是一套房子,只能办理一张房产证。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蒋婷的9幢1单元1202房间其实是根本不存在的“空中楼阁”。愤怒的业主开始质问:既然明知道有可能办不出房产证,为何当初还是把11楼和12楼分开销售?

    秦国强的解释是,这些房子是在杭州房产企业公司手上销售的。“这是遗留问题,说到底我们也是受害者。”他说。但这样的解释并不能让业主满意。“接下这个楼盘之后,为什么没有及时通知我们?”业主继续质问。

    “当初我们也商讨过这件事,考虑到房子已经卖掉的事实,决定到时活动一下为11楼和12楼分别办出房产证,我们也没想到这次的办证难度会这么大。”秦国强无奈地表示。

    跃层之谜:按11跃12报批,按12层验收

    “我们不知道开发商所言是否真实,当初的购房合同还是房管局备过案的呢,如果办不出房产证,开发商又怎么能领到预售证?”蒋婷怎么也想不通,她觉得有必要向有关部门寻求事实真相。

    为此,杭州市房管局产权审核处工作人员陈慷表示:“合同备案不是一种实质性审查,房管局不可能对合同的具体内容逐一审核。如果合同内容与实际不符,开发商要承担相应责任。购房合同备案的目的,是防止一房多卖,并能在法院查封开发商资产时证明房子已出售。”至于为何办不出房产证,陈慷的解释是与规划不符,具体原因还得问规划局。

    为此,记者随同业主来到杭州市规划局。“浪琴翠园已经通过综合验收了,办不出房产证的原因肯定不在我们这里。”杭州市规划局信访接待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告诉记者,“工程验收是由拱墅区规划分局负责的,建议你去分局了解具体情况。”他说。

    “最初的规划是11楼跃12楼,但2003年6月开发商要求变更规划,改为12层,这一变更要求得到了批准。”浪琴翠园工程验收的负责人,拱墅区规划分局监督管理科工程师杨旭向记者透露。“按照变更后的12层的规划,浪琴翠园在3月中旬通过了综合验收。”他说。

    “如果是12层的规划,为何电梯只通到11楼,12楼的住户只能走消防通道?再说如果是12层的话,每个单元的电梯数量应该是两部而不是现在的一部。这样的情况也能通过综合验收?”业主们觉得疑点重重。“审批是市规划局的事,怎么审批我就怎么验收,你的疑问我没办法回答。”杨旭说。

    此时的业主们越想越不对劲,既然规划局已经通过了12层的验收,按理说开发商就能顺理成章地办理房产证了。可是,陈慷向记者透露了一个事实:“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时,是按照11跃12的竣工图纸向我们报批的。这样一来,11楼、12楼就不可能分别办出房产证,否则就会与实际测绘客体不符。这些报批材料存放在档案室里,需要的话可进行查询。”

    通过了规划局的12层验收,却为何不依此向房管局申报?业主的分析是,开发商明知要碰壁,所以关键时刻心虚了,不敢为11楼和12楼单独办理房产证。“我们正在想办法再次向规划局提出规划变更申请,把12层改为11跃12.”秦国强不得不向业主承认了这一事实。这时业主才忽然想起,他们曾看到11楼原本封闭的天花板,凿开了又封,封了又凿开,反复了数次,这反映出开发商在要不要变更规划的问题上曾摇摆不定。

    赔偿争议:期望与承诺每平方米相差近6000元

    随着对事件了解的逐步深入,业主发现要办出房产证其实也不是没有可能,只要开发商愿意对电梯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达到12层的规划要求。“我们是企业,自然要核算成本。仅电梯改造一项就得花费300多万,整个工程没有500万元拿不下来,而且要花费几个月时间,延期违约金又要几百万。”秦国强告诉业主,这个方案他们也曾考虑过,因成本太高而被否决。

    “赔钱走人”是开发商解决问题的大方向。此前,开发商提出以每平方米9000元的价格“回购”,但这一方案遭到了业主的拒绝。“虽说当初买房时只要5400元每平方米,从账面上看增加了不少,但我又不是炒房的,现在9000元能买到什么样的房子?”钟华愤愤不平地说。钟华买的房子113平方米,照此赔偿能得到100万元,但他心里很清楚目前用这笔钱能买到什么样的房子。“全盘计划都被打乱了,得重新找房子,得提心吊胆地等待交付,还得白白损失3万多元的按揭利息。”钟华气愤地说。

    开发商提出每平方米9000元回购价的依据是,“浪琴翠园的房子现在差不多这个价”。但业主认为,浪琴翠园的房子现在每平方米卖到11000元不是问题。如果接受开发商的回购方案,开发商还能赚取每平米2000元的差价,1900平方米的总面积(11楼约每套115平方米,共10套;12楼约每套75平方米,共10套)就能赚380万元。无论是从经济利益考虑还是从感情上讲,业主们都接受不了。

    “我们现在提出了一个内部方案,‘退一赔一’,双倍赔偿当时的合同价,这也是业内对商家不诚信行为的惩罚标准。”6月27日,秦国强告诉业主,这一内部方案已经上报上级公司。但这一赔偿标准仍不能让业主满意。蒋婷分析说,按照这个方案,业主每平米获赔不到11000元,最多与当前的市场价持平,这还没算上利息损失。不过对开发商而言,这恐怕是一个少花钱甚至不花钱的最佳解决方案,重新出售后的房款有望和赔偿金持平。

    “退一赔一”是否真如秦国强所说的那样,只是双倍的合同价格?业主产生了疑问。“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就是法律的漏洞。”业主如此认为。为此,他们特意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他们,“退一”是当前的价格,“赔一”是合同价格,这在《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有明文规定。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退房时遇价格下降,按原价格退还房款;遇价格上涨,按同类地段同类商品房标准的新价格退还房款。消费者还可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总额的一倍。

    “我们正在研究解决,最终方案尚未定夺。我惟一能说的是,争取早日给业主一个答复。”6月27日,杭州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关定告诉记者,对这件事他不方便透露更多的信息。

    目前业主正在焦急等待开发商的回音。他们表示,如果开发商的赔偿方案与他们的期望值有较大的差距,不排除与开发商对簿公堂的可能。

延伸阅读: 浪琴翠园 业主 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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