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明年年底,珠三角征收标准将不低于0.70元/立方米;粤东粤西及山区不低于0.50元/立方米
广东省的污水处理费将提高。至2006年底,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征收标准将不低于0.70元/立方米;东西两翼及山区的征收标准不低于0.50元/立方米。这是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局获知的消息。
据省环保局介绍,现在广东省内征收污水处理费最高的是广州市,为0.70元/立方米,最低的是梅州市0.10元/立方米。大多数城市在0.20~0.40元左右,整体水平偏低。对比之下,南京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为1.0元/立方米,北京和上海均为0.90元/立方米。
办污水处理厂,利润到底有多少?一位业内人士算了这样一笔账。办一个污水处理厂,每处理一立方米污水,耗电和人工费用为4毛钱,设备折旧、运行费为8毛,再加上征地、还贷,每立方米污水的处理成本超过1.2元。据了解,目前大多数的污水处理厂之所以还能维持微利运行的状态,主要是靠国家补贴。
据省环保局介绍,此次提高广东污水处理费的主要根据是省环保局已出台的《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广东区域经济发展不同,省环保局制定了广东污水处理费征收最低标准指导价,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分为两个水平。原则上,珠江三角洲地区,征收标准不低于0.70元/立方米;粤东粤西及山区,征收标准不低于0.50元/立方米,到2006年底前逐步达到以上标准。按照规定,各地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不得低于该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