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国家环保总局同意圆明园环评报告书结论,要求圆明园防渗工程必须全面整改。8日,环保总局将关于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的整改通知送达圆明园管理处,要求圆明园管理处近期必须给出书面反馈意见。
9日,海淀区政府和圆明园管理处有关人士表示,圆明园防渗工程将严格尊重科学,按照环保总局的审批意见,积极做好湖底防渗工程的各项整改工作。圆明园管理处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朱红此前透露,“整改工作”面临重重困难,圆明园的工程复工可能无望。据记者了解,本周内,海淀区和圆明园管理处将就圆明园东部湖底防渗工程的整改形成正式方案,提交给国家环保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