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广州市两大律师事务所介入了广州越秀区最大的“烂尾地”珠光路43—79号,当天,约600户被拆迁人分三批听取了律师的介绍。按照广州市有关部门的意见,广州市所有的“烂尾地”都将充分利用司法途径解决。据初步统计,目前广州市的100多块“烂尾地”纠纷,近1/3已被律师所“认购”。
变回迁为作价补偿
据透露,早在两个月前,广州市有关部门就召集了市内100多家律师所的负责人,传达了希望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意思。程序是律师所自愿报名,然后再由有关部门指派。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烂尾地”启用律师,除了广州市政府加大处置烂尾地的初衷外,更重要的原因是许多“烂尾地”已闲置近10年。其中有的地块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一些地块甚至存在多重抵押的情况。对待这些“烂尾地”,可不是下发一纸“红头文件”就能解决的。
因此,有关部门鼓励依循司法途径,变回迁为作价补偿:即由法院判决后,再将这些“烂尾地”拍卖,拍卖所得补偿被拆迁人,而买家又能得到“烂尾地”的使用权,令“烂尾地”咸鱼翻生。
四方面帮助被拆迁人
据了解,介入“烂尾地”的律师所将主要通过起诉“烂尾地”的发展商来解决问题。一般而言,帮助被拆迁人提起诉讼的主要内容有四点:一是按照广州市房管地产估价所的评估结果,要求开发商履行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将回迁补偿方式变更为货币补偿方式;二是要求开发商支付拖欠的临迁补助费;三是要求开发商承担法院的诉讼费;四是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开发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被拆迁人同意委托后,律师将进行前期调查、代理诉讼和代理执行。今年5月初广州市处置的几块“烂尾地”就采用了这种形式。
[链接]律师费最高3%
处理“烂尾地”的纠纷,律师收费将参考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民事、商事、行政诉讼涉及财产”项目,但收费标准下浮50%,最高比例是5万至10万元的标的,律师费为3%;最低比例是5000万元以上的标的,为0.25%.如果律师费低于2000元的则按200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