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25日晚到昨天,家住通州区金桥花园小区2号楼的陈女士家一直断电。而断电的原因是,陈女士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未交物业费;而物业则认为,如果陈女士不补交物业费,她将无法从物业买到电。
业主:
墙壁脱皮无人修
据陈女士介绍,她家断电起源于家里的一面墙。2003年夏天,一场大雨过后,她家卧室内的墙壁大面积掉墙皮。“我向物业反映后,墙壁一直未被修好。”陈女士说,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内,她多次向物业反映,但也没得到明确答复,于是去年未交物业管理费。她要求物业首先将她家墙壁修复,她再补交物业费。
今年3月,该小区更换了新的物业。今年6月,新物业给陈女士家更换了刷卡预付费的新电表,新电表内存有20度电。“6月25日,我家用完这20度电后,向物业交费领电卡买电时,物业却告诉我,必须先交了2004年的物业管理费,否则不能从物业买电。”陈女士认为,物业费与供电费完全是两码事,物业不该用断电来要挟业主交物业费。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陈女士家,看到她家的所有电器均因断电无法使用。“电热水器没法用、空调没法用、冰箱没法用……”陈女士说,在这三天里,她都是很晚才回家,只能用手电照明洗漱,凭借窗外路灯的灯光摸索着爬上床休息。记者在陈女士家卧室看到,墙壁确实存在大面积脱皮现象。
物业:
必须先补交物业费
昨天下午,陈女士再次找到新物业协商。物业经理王秀云表示,现在的物业与以前的物业同属于该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陈女士可先将她家墙壁的损坏情况以书面形式交给物业,然后物业将该情况上报给房地产开发公司,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安排修复。
“去年的物业费你可以先不交,等你家墙壁修好后再交,但是你必须把今年1月至12月的物业费交了,不然我们不能卖电给你。”王经理对陈女士说。陈女士则回答说:“买电与交物业费完全是两码事,我又不是不交物业费,是等你们把我家的墙壁问题处理好了我再交物业费。”由于双方均坚持己见,陈女士仍然未能领到电卡。
王经理表示,物业之所以要求陈女士先交物业费再给她家供电,是因为担心收不到她家的物业费。“该小区有许多业主都没交物业费,我们只能用电来控制对方。”
■律师观点
断电的做法不对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顾新华律师认为,物业以业主未交物业费为由,拒绝为业主供电的做法是错误的。顾律师说,物业作为为业主服务的单位,有义务为业主供电;否则,业主因为断电原因而引起的损失(如租房和住旅馆等费用)应由物业赔偿。对于业主未交纳物业管理费一事,物业可首先与业主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讨,物业首先对业主采取断电的做法是不对的。
在供电问题上,若双方协商未果,陈女士可向法院起诉物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断电问题。在物业服务质量的问题上,若陈女士认为原物业服务不到位,可尽快与原物业协商,共同商讨应支付给原物业的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