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有一业主与开发商已经签定合同,并付全款给开发商,现在又由于某种原因想转让,见于此房按当时开盘的期房价格转让,比现在的现房价格低,所以我想接手,除了与开发商重新签定合同重新开购房发票外,由于此业主是一次性付的全款,我若接受,房款应该给开发商呢还是此业主?
专家回复:有两种方式:一、由业主解除开发商的合同,然后开发商退款;之后,你在购买这个房子,签订合同、支付房款;二、取得开发上的同意,通过合同概括转移的方式,由业主把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同转让给你,你支付房款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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