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有关上海将怎样建立和完善房屋租赁新机制的提问时表示,积极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房屋租赁新机制是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上海今年着力于从动迁困难家庭入手,适当时候考虑将租赁对象扩大到引进人才等非动迁家庭,逐步建立面向全市中低收入家庭的房屋租赁新机制。
焦扬还介绍了这一机制的初步设想:一是在对象认定上,主要为低保、严重疾病、残疾、孤老等特殊困难家庭;二是在租赁房源上,从配套商品房中切出一块,原则上每户租赁1套;三是在租金标准上,拟按优惠租金计算,优惠租金与成本租金的差价,由政府进行补贴;四是在退出机制上,租赁期间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可按照拆迁居民的意愿,实施由租改售;五是在运作机构上,由市有关部门按成本价购买并实施运作。
据了解,目前,本市住房租赁新机制已在长宁区、闸北区的两个拆迁基地组织试点,并将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和完善,逐渐向面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