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0日,“坚石”诈骗案主犯于波在法庭上不停为自己辩解。资料图片
公司出纳被判10年,二人均表示上诉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原坚石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波昨日因合同诈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判无期徒刑,其女友、坚石公司出纳蔡敏,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后,两人均表示上诉。
两罪并罚被判无期
2003年11月,坚石公司一夜之间“人去楼空”。
2004年2月24日,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于波与其女友蔡敏在海南被抓获。今年2月3日,一中院立案,检方起诉于波和蔡敏涉嫌诈骗房主和房客计552人,共421万余元。
法院在经历两次开庭,审查了600多位证人证言,阅了90多份案卷后,认定坚石公司诈骗房主、房客共258对、516人次,诈骗金额3799263元。同时认定于波以伙同蔡敏等人,在与房主、房客签订、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过程中,采用“高进低出”、“短付长收”的手段实施诈骗。
于波的行为被法院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另外,于波还伪造居民身份证两张,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法院决定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
公司出纳蔡敏明知于波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活动,仍在于波的指使下负责收取所骗钱财、帮助毁灭公司财务账目等证据,并与于波共同卷款潜逃藏匿,其行为也构成合同诈骗罪。
被判后转头寻找家属
因为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于波和蔡敏这对情侣在法院的走廊里才见上几个月来的第一面,但他们只是互相看了一眼,然后便双双低下了头。
此时,重庆赶来的蔡敏的母亲和姐妹早已坐在法庭内了,从于波和蔡敏被带入法庭的一刻,蔡敏的母亲更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女儿看。当法官吐出“有期徒刑10年”几个字时,蔡敏的母亲闭上双眼、低下了头,眼泪顺着眼角流了下来。
一直表现非常镇定的于波在听到自己被判无期徒刑后,忍不住偷偷转过头,在旁听席上寻找着什么,但随即被法警制止。随后当记者问起他是否看到了家属时,他有些失望地说“没有”,但马上又说,“是我不让他们来的,从事情一开始我就没让他们过来。”
对话 “我不认为自己构成刑事犯罪”
于波坚持不该为事件负责;对女友被判刑感觉愧疚
31岁的于波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无论在庭审中还是宣判后,他的思路都非常清晰,言语流利且严谨。
新京报:对一审判决怎么看,上诉吗?
于波:上诉,刚才我已经在上诉书上签了字,很多东西与事实不符。
新京报:哪些与事实不符?
于波:坚石确实出了事,但这些责任不该由我负。公司在我接手前就已经出现了亏损,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公司能够扭亏为盈,是出于挽救公司的目的,只不过由于自己的能力、财力等综合因素,才最终没能达到初衷。
新京报:那你对自己的行为怎么看?
于波:(叹了口气)毕竟这件事情社会影响很大,法院又已经下了判决,如今我说再多也未必能得到认可。
但简单地说,我与房东间签署代理合同,这属于市场经营行为,房东们是有收益的,而市场经济决定了有收益就会有风险。
新京报:你认为自己在这件事中该不该承担责任? 承担什么责任?
于波:(沉默一会儿)应承担“公司法”范围内的责任吧,我不认为自己构成了刑事犯罪。
新京报:对于你女友蔡敏被判10年刑,你怎么看?
于波:(有些激动)她什么都不知道,难道只因为和我是男女朋友关系就有罪吗?
新京报:对她有愧疚?
于波:(低声说)那是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