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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房价不应直接纳入物价指数

2005-6-23 0:0 北京晨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统计局发言人郑京平撰文称——据新华社电 是否应将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纳入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统计范围?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昨天在《中国证券报》上撰文给出否定答复。

    文章指出,目前国家统计局按照国际惯例编制CPI时,不是将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直接纳入CPI的统计范围,而是用居民住房的房租、水、电、燃料、购买商品住宅贷款利率、住房维护修理费用、建房及装修材料等的价格变动情况来间接反映居民居住消费价格的变动情况。

 

延伸阅读: 国家统计局 房价 物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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