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日报》报道,国土资源部调查显示,到2004年底,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共有闲置土地107.93万亩,空闲土地84.24万亩,批而未供土地203.44万亩,三类土地总量为395.61万亩,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国土资源部在总结各地经验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为两种做法有利于盘活存量土地,同意有条件的省市开展试点。
第一种是土地置换盘活分散土地。有的地方提出,对一些位置分散的空闲地、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如“边角地”、“插花地”等),应通过土地置换,盘活利用起来。具体做法是通过“易主”、“易位”、“易权”、“易用”,把这些土地归并整合到一起,使得位置趋于集中,面积更具规模,地块更加规整,以便于充分开发利用。
国土资源部在认真研究后认为,土地置换是个路子,但是比较复杂。因此决定有条件的省(区、市),可以先选择一两个城市试点。试点区域内,建设用地总量不能增加、农用地总量不得减少。试点之前,要有专门的规划和管理办法;试点方案要报部备案。
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特别指出,开展置换的前提是:必须符合规划;必须依法取得;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农用地不能置换为建设用地。
第二种是耕地折抵增加建设用地。很多地方通过土地整理实现了耕地的占补平衡,有的地方甚至实现新增耕地远远大于建设用地。考虑到行政区域内其他地方建设用地严重不足,有的地方提出是否可以新增耕地和建设用地之间进行折抵。
国土资源部认为,通过土地整理,在计划总量控制下,净增加的耕地可按一定比例折抵建设用地指标。有条件的省(区、市)也可以试点。为保证试点的稳步推进,试点要经国土资源部同意,试点前要制订相关政策、制度、技术规程和审批验收程序,报部备案。
砖厂在购买的口粮地里挖掘的大坑(6月9日摄)。天津蓟县马伸桥镇办砖厂向村民购买口粮地制砖。目前,砖厂所在地于各庄村近千亩农田被毁,而马伸桥镇每年只收取11万元的承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