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20 0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目前看来,任务相当艰巨。中国加入WTO后,国有公路施工企业正在悄悄地进行着一场革命,而这场革命的中心议题就是突破产权单一。
中国加入WTO,公路施工企业竞争格局巨变。在国内市场,中国成为WTO成员国,国民待遇准则使得国内竞争国际化。以北京奥运会建设项目为例,它进行了国际招标,国内企业、国外企业均以实力论英雄。海外竞争对手异乎寻常地强大,使得国际市场的竞争更加残酷。我国的近邻日本和韩国,无论是工程管理、施工能力还是设计能力、技术含量,均优于我国。他们能将标价压得相当低,令国内公路施工企业在国际市场碰壁。
近几年,国家以每年上千亿元的国债投资公路建设,令其他行业羡慕不已。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朱雍博士介绍,国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0%是国债负担的警界线。朱雍博士分析,“十五”期间的公路建设国债能够保证,“十一五”能否有这么多投资值得考虑,到了“十二五”,国家绝对不可能这么投放。毫无疑问,公路施工企业正处在千载难逢的黄金时代。
面对竞争格局的巨变,公路施工企业当如何抓住最佳时机,挖入世“第一桶金”?业内人士正在进行积极探索。最近,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组织召开的深化国有公路施工企业改革研讨会,就此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公路施工企业要挖入世“第一桶金”,不失时机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制度创新,为下一步发展奠定基础是当务之急;而突破产权单一、实现产权多元化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已经成为国有公路施工企业老总们的共识。
产权多元激活一盘“死水”
众所周知,资金是企业的血液,缺乏它,企业就会“低血糖”、“冒虚汗”,而引入民间资本、外国资本,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最大的好处,就是股东可以互相监督,并通过资本市场激活企业的存量资产。“存量变增量,增量变存量”,令企业获得大量现金,“舒筋活血”,这就是所谓激活一盘“死水”的“鲶鱼效应”。
今年以来,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外国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前不久,广东省出台的关于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就明确提出,“十五”期间,广东省将放宽民间投资准入限制,通过转让现有资产存量、出让资产使用权、入股等经营方式,有效吸引民间资本。前不久,深圳市政府把五家国有企业以股权形式向外资招标出售,也是探索国有资本运营的一条新路。
不仅在改制过程中要实现产权多元化,对于已经上市的企业,国家也开始鼓励股权突破。7月13日,国家经贸委出台了一项有关上市公司转让国有股权的政策。经济学家刘纪鹏认为,上市公司转让国有股权,标志着中国的所有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将有重大突破。他说:“从改革整体意义上说,这一举措值得鼓励,要进一步向前推进。中国下一步改革的希望就在于资本运作基础上的股权突破,它将把中国现代的公司制企业运作突出出来,并将成为衔接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桥梁。”
产权改革脚步已经迈出
即将改制或正在改制的国有公路施工企业,在进行股权配置时应该认清形势,未雨绸缪。当然,中央直属企业和地方企业,大企业和小企业,不发达地区企业和发达地区企业,各自面临的具体情况不同,实现股权多元化的进程、方法也不尽相同。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地处的广东省中山市,位于改革开放的前沿,人们的观念比较新,同时,作为上市公司路桥建设的子公司,企业包袱也比较轻,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业绩。今年,公司吸纳了中山市一家民营企业的资本,成功突破产权单一。
作为中央直属企业的路桥集团公路二局,早在“九五”期间就提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构想,并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公路二局副局长王银平告诉记者,目前,二局下属第三工程处正在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改造。他们通过吸纳一部分自然人股和社会法人股,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对此,王局长深有感触:“尽管三处融进来的非国有资产比例比较小,但它打破了国有企业产权单一的坚冰,增大了国有资本金的使用范围,为二局今后的改革提供了成本。”
缩小股权差距攻破“一股独大”
坚冰虽已打破,实现产权多元化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庞大的资产总量,成为国有大型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面临的第一道难题。几百万、几千万元的外来资金面对十几亿、几十亿元的资产,简直是杯水车薪,让投资者望而却步。
针对“一股独大”现象,国家经贸委企业改革负责人司林庆苗指出,国有企业在进行股权设置时要注意两点:国有法人股不超过2/3以及第一、第二大股东的股权差距不要太大,要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他认为,大型企业集团可以集中优质的、赢利能力强的、有潜力的资产,吸引外来资本,实现产权多元化。这部分资本再通过上市融资推动存量资产的改组、改造,实现更大范围的发展。即将恢复上市的龙建股份,就是黑龙江公路桥梁建设集团对北满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其路桥施工的优良资产及两个子公司的部分股权置入北满特钢并更名组建的上市公司。
随着公路建设市场竞争的加剧,公路施工企业进入微利时代。建一条路动辙投入上亿元资金,利润却相当低,加之小而全、大而全的粗放经营模式,职工对自己的企业都缺乏信心,不敢投资入股,更何况外来资本这只人人追逐的“金凤凰”?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朱雍博士的分析一针见血:“以劳务为主、不注重科技创新是大多数国有公路施工企业的‘通病 ’。”朱雍博士为此开出的“药方”是:加大投入,从单一生产施工型企业逐步转变成为集施工、设计、管理、监理、投资于一身的综合性企业。目前,很多公路施工企业正在进行这方面的有益尝试。
观点
改制攻坚就在产权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在中国已经走过了13年的艰苦历程。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公路施工企业也已经或者正在进行改制。然而,一些改制的国有企业效益没有提高、机制没有转换,甚至产生“内部人”控制现象,原因何在呢?
笔者曾经与一些国有施工企业的老总谈及这个问题,他们几乎众口一词:关键就在产权问题没有彻底解决。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运作的效率和企业的效益。公路施工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后,大部分还是国有股“一股独大”,这种状况不利于发挥其他股东的制衡作用。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没有分开。政府既是社会管理者,又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导致政企不分,企业自主权难以完全落实。国有出资人权利由多个部门分散行使,形成对企业的多头管理,造成管人、管事、管资产不结合,权责不统一、不对称。
要解决这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有效的途径是鼓励民营资本、外国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国有企业可以通过转让现有资产存量、出让资产使用权、入股等经营方式,有效吸引民间资本。把国有企业以股权形式向外资招标出售,也是探索国有资本运营的一条新路。
距离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应该说,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国有公路施工企业必须在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方面努力探索,争取有所突破,才能使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在今后几年内有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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