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厂房倒塌事故的通报
2005-04-14 0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质质函[2005]3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5年4月9日,位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灵山镇九比村路段一在建厂房工程(建筑面积2746平方米)突然发生倒塌,造成5人死亡、22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经广州市有关部门初步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违反施工顺序,在未安装钢结构承重柱网情况下就进行墙体施工,在砌筑墙体时又没有采取任何平面外支护措施,导致长90米、高10.8米的墙体在施工过程中因失稳而整体倒塌,并牵连相邻墙体倒塌。部领导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严肃查清原因和责任”。
近年来,发生在部分地区村镇的几起厂房工程倒塌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在社会造成严重影响。
2003年8月9日,福建厦门湖里区禾山镇高林村一栋村民自建二层仓库(建筑面积3360平方米)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38人受伤。
2004年12月6日,济南市天桥区药山工业园内,一厂房在进行砖砌墙体的抹灰作业中,砖砌墙体发生倒塌,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
上述三起事故除广州市番禺区灵山镇的厂房工程外,其余两个工程均无报建手续、无正式设计、无相应资质队伍施工,也无施工许可审批手续。
近期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特别是工业厂房垮塌事故,绝大部分都发生在城乡结合部或乡村,它反映出在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过程中,村镇工程建设的监管相对滞后,并成为目前我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这种状况应引起建设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汲取这几起事故的教训,以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村镇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村镇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职责,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统筹城市发展与村镇建设,把做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放在与做好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确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对村镇工程建设的执法力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村镇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位于村镇的厂房、中小学校舍工程的监管,严格遵守法定建设程序,并强化对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行为。对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或者违反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
三、切实做好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要按照我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216号)的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尽快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四、积极研究建立符合村镇工程特点的体制和机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针对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问题,将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村镇建设发展的重要内容,对现有行政资源进行必要的整合,建立行之有效的体制和机制,以使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能进一步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镇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制度,通过巡查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