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全国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情况的通报
2005-03-24 0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办人[2005]2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市政管委,重庆市市政管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4年,全国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年共培训934777人,比去年增加75.86%。其中:培训普工146494人,占15.67%;初级工239080人,占25.58%;中级工472218人,占50.52%;高级工72712人,占7.78%;技师和高级技师4273人,占0.46%。全年共鉴定761185人,比去年增加70.24%。其中:鉴定初级工235364人,占30.92%;中级工456288人,占59.94%;高级工66314人,占8.71%;技师和高级技师3219人,占0.42%。在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中,山东、河北、四川、江苏、福建、北京、湖南、湖北、山西九省市培训总量均超过5万人,工作成效显著,予以通报表扬。
根据《建设部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04至2009年建设行业要完成培训生产操作人员500万人,培训技师和高级技师3万人的目标,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制定本地区今后五年生产操作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要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经费投入,保证培训质量。要加强鉴定机构和考评员队伍建设,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核发工作。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要重点加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与鉴定工作,促进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