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昨天开幕,《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提请会议审议。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其他事项。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维城分别主持会议。
在上午的会议上,首先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随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北京市农作物种子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北京市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和《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并在听取《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的报告后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和《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远谋、索连生、林文漪、赵凤山、金生官、赵久合、田麦久,秘书长柳纪纲出席会议。副市长牛有成和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海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