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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售房"到底网住了谁 实行后效果如何?(图)

2005-12-21 0:0 大河报·曾邦华 【 】【打印】【我要纠错

  核心提示:从今年6月20日郑州实行“网上售房”到现在,已经整整6个月,“网上售房”实行后效果如何?是否如媒体报道的那样,从根本上扭转了以往购房者在信息不对称方面的弱者地位,遏制了部分开发商炒楼行为?时隔半年之后,本报记者就郑州“网上售房”进行了采访,调查结果发现,“网上售房”这把 “双刃剑”在保护购房者利益的同时,却正在被一些开发商利用,变成了开发商手中挥向购房者的“利器”。

  现象:雷声大雨点小

  “我想和开发商协商一下合同条款,可开发商的售楼员说,合同是房管局事先设计好的,不能更改。”提起自己购房“触网”的经历,郑州的程先生一脸的无奈和困惑,“哪有签合同不让谈条件的?不是说网上签合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吗?怎么反而比过去倒退了?”

  程先生说的“网上签合同”指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通俗说法叫“网上售房”。今年6月,郑州市出台《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6月20日起,“在郑州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必须通过‘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数据联机备案专网’签订买卖合同,该系统同时将合同自动备案”。

  6月初,建业、思达、开祥天城等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率先进行了商品房联网销售试点。随后,6月20日,郑州市一些在售、预售商品房实行网上销售、网上签订购房合同、网上备案。郑州由此成为继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后,中部地区首个实行“网上售房”的省会城市。

  对于“网上售房”,政府、媒体曾经寄予厚望并给予高度评价。一位政府官员表示,“网上售房”的实行,将对规范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保护购房者利益产生巨大效应,同时将从根本上扭转以往购房者在信息不对称方面的弱者地位,遏制部分开发商炒楼行为。

  但现实情况是否如此呢?记者走访了省会一些购房者和房地产律师。一些购房者告诉记者,实行“网上售房”后,感觉与过去相比,没有明显的变化。开发商还是“换汤不换药”,明明网上有房,开发商却说无房。而且,因为网上签约,他们感觉讨价还价的余地更少了。

  省会一些房地产律师向记者反映,实行“网上售房”后,开发商利用签约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反而比过去更普遍了,很多案例表明,当购房者提出修改意见时,一些开发商售楼人员往往谎称,合同是从网上下载的,经过了政府部门审核,不能修改。省消协投诉部主任李汉生也告诉记者,实行“网上售房”后,开发商的“霸王合同”比过去更霸道了。

  调查:购房人“一头雾水”

  “网上售房”后,消费者维权状况究竟如何呢?记者以一名普通购房者的身份到省会一些楼盘销售部进行了实地查看。

  在经三路北段某楼盘销售现场,记者在询问房子的基本情况后,提出要查看该楼盘网上的房源信息,工作人员一口回绝,“这是公司的机密,不能随便查看”。他告诉记者,只有交了定金,通知正式签合同时,才可上网查房源。

  记者问,如何在网上签合同?该工作人员回答,合同都是从网上下载的,公司方面事先已经填好,客户只需输入名字和一些基本的信息即可。

  当记者问“如果客户有异议要求修改合同怎么办”时,这名工作人员回答:“合同条款都是公司规定的,不能修改。”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几家楼盘,发现情况大体相似。

  在北区某楼盘,一名售楼小姐对记者说:“网上的合同都是经过房管部门审核过的,不能修改。”

  在许多楼盘的销售现场,记者还看到了挂在墙上的大幅楼盘销售表。这种被称为“房地产十大骗术”之一的销控表,与“网上售房”系统同时存在,让人不能不对开发商的真实用意产生怀疑。

  按照一位政府官员对“网上售房”程序的解读,市民在售楼部购房时,可要求工作人员打开楼盘表,该楼盘已售、未售商品房均一目了然。有意购买某套房屋的购房者,可去实地看房考察。如果实地看房后也比较满意,购房者可以就合同条款与开发商商议,然后在网上填写正式合同。合同填写完毕,点“确认”键,即可生成、打印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打印的同时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

  现实情况是怎样的呢?在许多楼盘的销售现场,售楼员告诉记者,“只能在网上签单,不能在网上选购”。

  视点:“好经”被念歪

  郑州并不是第一个实行公开透明的“网上售房”城市。在外地,“网上售房”是否实现了政府规范市场、保护购房者权益的愿望呢?记者综合各地信息发现,从“先行者”诸如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网上售房”并非如一些政府官员和媒体所宣传的那样“一了百了”。

  据媒体报道,在上海,本来很多人以为网上公示后就可以杜绝开发商做“销控”,但事实上,开发商通过公示虚高的参考价、撤销自行签订的预售、销售合同等方法, “以前能办的事情现在也一样能做到”;甚至网上房源充足,网下通宵排队都买不到房的情况大量存在。而杭州的“透明售房系统”开通仅一个月,即遭遇“诚信考验”。

  更让购房者沮丧的是,除了网上公示外,目前尚无对弄虚作假者强有力的制约手段,这使得开发商的违规成本很低,“顶风”违规行为有逐步蔓延的趋势。

  而在其他地区出现的问题,郑州恰恰也或多或少地存在。

  河南华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有,最近接连受理了几起网上签约方面的纠纷,其中有一名当事人定了北区某楼盘的房子,签约时当事人提出修改合同,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当事人提出退房,但开发商拒不退还定金。

  张告诉记者,“网上售房”是一本好经,但被一些开发商念歪了,一些开发商借“网上售房”之名,行侵权之实,千方百计使自己处于有利的位置,而置消费者的利益于脑后。其惯用的手段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谎称合同从网上下载,不能更改,与消费者签订“霸王合同”;二是利用购房者对“网上售房”系统的不了解,在草签合同之后,让购房人直接输入密码,迅速签约,在网上进行合同备案;三是采取集中签约、逾期不退定金等方式,促使购房人尽快签约,不给购房人协商的时间。比如,一些楼盘采取分批通知、集中签约的办法,让数十人甚至上百人挤到售楼部,一天之内全部签完,否则逾期不签将承担不退定金的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购房人根本没有协商的时间。

  张文有认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是一种市场行为,作为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当然有权就涉及自己利害关系的条款与开发商协商。实行“网上售房”,政府从来没有出台任何形式的“红头文件”不让修改合同条款。相反,从保护购房人利益出发,政府还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措施,比如,在草签合同与签正式合同之间,由购房者设定一个密码,以备修改草签合同或签订正式合同用,开发商不持有密码。

  “网上售房”出现不和谐音,一些业内人士认为,除了一些开发商觉悟不够高、缺乏自律外,政府在宣传和监管方面的不到位也是造成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一位人士说,政府只是出台了“网上售房”的办法,但对该办法如何执行缺少宣传,很多人并不知道网上售房是怎么回事。同时,对于“网上售房”,政府方面缺少相应的监管措施,有些措施执行不严,结果被一些开发商“钻了空子”。

  如何加强监管,兑现“保护购房者权益、遏制开发商炒楼”的初衷?这成了摆在郑州市有关部门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声音:理性看待“网上售房”

  尽管目前“网上售房”在推行过程中存在“被歪曲利用”的情况,但是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不应该以偏概全,对“网上售房”应该理性看待、客观评价。

  有关人士在综合各方面的观点后认为,“网上售房”有“四大好处”。

  其一,对于消费者,其最大的好处是杜绝“无证售房”和“一房多售”,降低了购房风险。在此系统内,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房子和已经售出的商品房都无法在销售界面中显示。

  其二,“网上售房”有利于开发企业对项目的销售管理。

  其三,“网上售房”提升了主管部门对商品房销售的管理水平。

  其四,为实现全社会商品房信息共享奠定了基础。

  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李保华表示,按照今年1月16日出台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地产信息公开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未来郑州的房地产信息公开体系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将最大限度地实行房地产信息公开。而按照通知要求,2005年年底之前将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可以期待,随着房地产信息的日益公开透明和政府对“网上售房”监管力度的加大,购房过程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和“一边倒”情况有望得到扭转。“霸王合同”何日不再“霸道”?购房者在企盼中苦苦等待……

  链接
  “网上售房”是怎么回事?

  “网上售房”是一套管理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系统,通过控制销售房源和签订合同来实现其功能。其工作原理是,将开发商和主管部门纳入一个局域网中,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要将所有待售商品房信息输入系统,待取得许可证之后,这些房源才可进入销售界面。购房人确定购买对象,必须通过这套系统签订合同,之后这套房子便进入已售状态。

延伸阅读: 网上售房 实行 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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