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民不知道他们的钱跟着律师唐荣长去了哪里
律师卷走千万巨款 房产证代办黑洞向谁问责?
11月13日,北京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荣长失踪了,和他一起失踪的还有东景苑等三小区部分业主的近千万元房产证办理费用。
业内人士指出,在目前房产证中介代办所潜伏的风险中,律师卷款失踪案不过是暴露出问题的冰山一角。在漫长的办证周期内,将巨额费用交与信用度飘忽的中介机构的普遍现状,存在着巨大的隐患。
■事件
律师携巨款失踪
唐荣长与千万巨款一同失踪的消息,是东景苑业主们追问房产证办理进程时得知的。
由北京建工集团开发的东景苑小区在朝阳区华威桥东,业主们在2002年入住前就委托北京当代律师事务所代办房产证,但三年之后仍没有消息。
今年11月25日,小区的丁先生等6名业主一起到当代律师事务所询问。“律所的人说,代办律师跑了,13号跑的,办证的钱也没了,他们已经报案了。”
代办房产证的律师叫唐荣长。业主丁先生说,11月10日他打电话给律所时,律所还接通了唐律师的电话,没想到3天后唐律师就失踪了。
与唐律师一起失踪的,还有东景苑、阳光新干线、翠谷玉景三个小区400多名业主所交的各种费用: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以及契税等,据该律师所在律所的一位负责人的介绍,合起来可能有1000多万。海淀警方已经立案侦查。
■发展
开发商承诺垫款办证
消息在业主中传播着。“律师失不失踪我们管不了,关键是我们的房产证,钱没了,我们的证怎么办?”业主王云岩说,他得到消息时已是12月13日,他于当天即写了一份“通告”贴了出去,说明情况,并约请业主联合维权。
王云岩说,他贴“通告”的当天下午,小区的开发商建工集团的人要找他谈谈。当晚7点,他与建工集团的有关负责人见面,对方交给他《情况说明》、《授权委托书》、《债权转让委托书》、《委托代办协议书》等四份材料。
“他们承诺替当代律所垫钱,给我们办证,条件是我们得把有关手续材料交给他们,还要签合同承诺,放弃追究当代律所的责任,对建工集团也不能再提其他的要求了。”王云岩说,有人愿意出钱平事,业主们是高兴的,但大家不能接受的是,建工集团没有承诺具体的办证时间,“他们要是一辈子办不下来,我们岂不是一辈子也拿不到房产证了?”
建工地产销售总监余弘说,集团也是11月中旬才从当代律所得到唐荣长失踪的消息。集团随即派出工作小组进驻事件涉及的三个小区了解情况,并承诺垫付资金为有关业主办证,以安抚业主。经过一个月的努力,三个小区的部分业主已经接受集团的处理办法,完成有关手续的交接,其余的业主尚在进一步沟通中。
■后果
业主国企同受损
3年多没有办下房产证的东景苑等三小区的400多名业主,因唐荣长的失踪,使得办证复杂化。而身为国有企业的开发商建工集团,在唐荣长失踪案中也同样受损。
事发后,建工集团同意垫付被唐荣长卷走的巨款,然后向当代律所追款。而按行内惯例,在贷款买房的业主产权证办理下来并抵押到银行之前,开发商必须为其在银行抵押贷款额百分之十的无息担保金。并且,开发商须将贷款业主的房产证全部办妥,银行才会归还其贷款担保金。
据建工集团内部人士透露,仅一个东景苑小区,集团抵押在银行的担保金就有六七百万。这样一笔巨款因为唐荣长的失踪而不得不更长时间、毫无利息地押在银行。
■背后
失踪律师曾是建工职员
根据唐荣长的个人信息,他曾任建工集团总公司法律顾问,及建工集团属下的北京亨鑫经济发展公司副总经理。
业主们说,当初是建工集团指定把钱交给唐荣长,以委托代办房产证。“我们把钱交给律师,拿到收据后才能到物业领钥匙。”东景苑小区业主王先生说。
建工地产销售总监余弘称,唐荣长确曾是建工的一名负责人,但后来离开了,事发时他的身份是律师。他说,东景苑等小区交房时,建工确曾为唐荣长提供了现场办公的空间,主要是为业主们的方便着想。
余弘强调,业主们委托唐荣长是“两厢情愿”,与建工集团“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据了解,东景苑等三小区的交房时间从2002年7月持续到2004年年末。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小区每次交房时,唐荣长都在建工的支持下获得一个现场办公场所,并由建工的工作人员推介为业主代办房产证。
记者从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了解到,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一个房产证在44个工作日就可办好。“唐荣长办证那么拖沓,建工集团的人不找他算账,反而还是接二连三支持他在交房现场办公。为什么呢?”东景苑业主王云岩感到疑惑。
余弘对此没有正面回应。他只是解释称,唐荣长还是陆陆续续地给办了一些房产证,“他确实在办,不是不办”。
律所财务监管不严
对于唐荣长的卷钱失踪,当代律所的一位负责人朱克非认为不能说明律所的管理有问题,是唐荣长本人出了问题,“谁能料到他会犯罪呢”。
朱克非介绍,唐荣长与建工集团是老关系,东景苑等三小区的代理业务都是他做的,钱是他和助手在现场收的现金。“按理应让委托人到所里来交钱,为了方便业主,就现场收了。”记者提到律师现场收现金有违规之嫌。朱克非说,当代律所是一个合伙所,大家基于信任在一起合伙做事,“一人拿几本收据,各收各的钱。”
朱克非说,唐荣长从上述三小区总共收了多少钱,他不太清楚,但钱确实入了律所的专用账户。
钱入了专用账户,唐荣长何以能卷走呢?
“实际上,唐荣长把我们给骗了。他说要办房产证需要支出很多钱,后来我们知道,他实际是虚报了数目,没办那么多证,却把钱划走了。”朱克非没有透露唐荣长究竟多划了多少钱。
■律师观点
相应法规应尽快出台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认为,这起律师失踪案反映了目前普遍存在的房产证中介代办现状所隐伏的重大隐患。
邱律师说,目前我国商品房买卖中存在的一个普遍情况是,房产证大都由开发商或由其指定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办。更有甚者,开发商甚至因此要求业主们预交维修基金和契税。
业主的办证费用集中在一起是一个庞大的数目,对代办机构来说,除了可以直接获取代办费外,还有巨大的利润收入:存在银行可获取利息,还可以投资赚钱。
恒方永圆律所王良斌也提到,中介甚至故意拖延时间,以获取更大利润。“但谁能保证他们的信誉不出问题呢?”
两位律师认为,有关方面应联合制定法规,规范购房相关费用的交纳办法,消除潜在的隐患和风险,从根本上避免类似事件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