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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领搬迁补偿款也不交房租 老舍四子女告老房客

2005-11-21 0:0 北京晚报·孙莹 【 】【打印】【我要纠错

    因为老房客韩某一家在政府落实私房腾退政策后,既不领取搬迁补偿款,也不交纳房租,已故文学大师老舍先生的四个子女将承租人告上法院,要求腾退住房并交付房屋租金2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此案已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宣判。

    原告诉称,西城区宫门口三条十一号房屋是老舍先生的四个子女舒乙、舒济、舒雨、舒立共有的房屋,原承租人是韩先生(已故),目前住房由韩先生的妻儿等人居住。在政府落实私房政策后,对现承租人一家核定了搬迁补偿,要求其搬迁后将该房屋交还原告。但是承租人一家拒不领取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对其的搬迁补偿款,经政府有关部门动员后,也拒不腾退归原告四人所有的房屋。而且,政府房管部门从2003年12月起调整租金后,承租人一家目前已经拖欠房租两万余元。

    记者今天联系采访了老舍先生之子舒乙。舒先生介绍说,宫门口三条十一号院是个独门独院,大概有十八九间房,是他母亲胡絜青娘家的祖宅。抗战时期,老舍先生在重庆参加抗战,母亲隐姓埋名在沦陷的北平教书,他们几个孩子和母亲就在此居住了5年。“这处房子对我们的意义很大。抗战时期父亲要把我们秘密接到重庆,但当时没有路费就把这处房子典当了,后来又赎了回来。这处房子几乎救了我们的命呢。”舒先生感慨地说。解放后,十一号院被征用,变成了几户居民承租的大杂院,最多时住过8户人家。政府落实私房政策后,多数居民都领了补偿款搬走,只剩下韩某家等三户人既不领补偿款也不搬迁。舒先生等人征求过房管局的意见后提起了诉讼。

延伸阅读: 不领 搬迁补偿款 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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