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9 00: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委发现一些社会人员假借市建委领导及处室名义要求企业购买商品、建材,征订书籍报刊,刊登广告,甚至编造紧急情况索要钱财,这些违法行为严重损害我委及领导的声誉,影响了我委的正常工作。
为此我委郑重声明,凡以我委领导及处室名义要求企业从事商业活动和索要钱物等非法活动,均属诈骗行为,请各单位要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遇此情况,请积极向市建委办公室提供线索,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市建委办公室:23304555,23307363(夜)
特此声明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200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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