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向某单位租了一间商铺,在租赁期内该商铺将拆迁,单位已与动迁公司达成了产权调换协议,并欲与刘先生解除租赁合同。刘先生问能否继续承租安置房屋?
本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拆迁租赁非住宅房屋的,如果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如果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因此,由于刘先生租赁商铺期限未到,且与该单位又不能达成解除租赁关系的协议,可与该单位就租金等问题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便于继续承租安置房屋。以上答复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