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认为,无论是已经买了房子,打算提前还款的购房者,还是正准备买房的准购房者,在“退”还是“不退”,或“保”还是“不保”的问题面前,还是先了解一下房贷险的内容,看看怎样做才更适合自己,然后作出相应的选择才比较理性,不能因为曾经是强制性的就有了逆反心理,一定要“退”或“不保”。
据介绍,房贷险在很多保险公司的全称是“个人抵押商品住房综合保险”,购房者向银行申请发放贷款前,银行要求申请贷款人必须付的保险费。央行1998年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其中第25条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
一般在房贷险合同中都有规定,“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贷款银行”,而不是购房者本人或家人。而当购房者将全部贷款还清后,受益人才是购房者本人,在房屋遭受火灾、爆炸、洪水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损失和发生施救费用后,保险公司将会赔付。
根据相关保险条款规定,该保险的被保险人为借款者个人,保险财产指被保险人用银行抵押贷款购置的房屋。被保险人购房后,装修或其他原因购置的附属于房屋的有关财产或其他室内财产,不属于保险的保险财产范围。其中,还贷保证保险部分的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条款规定,由于火灾、爆炸、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在发生事故时,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损失所支付合理的、必要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该项费用以财产损失保险部分的保险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