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儿子房内杀人,房屋转让,现如今,面临拆迁,父亲起诉要房——
6年前,张某以3000元的低价将“凶宅”卖给河北人李某。数年过去,这处面临拆迁的房产已升值到70万余元。张某诉至法院,以外村人不具备购买宅基地资格为由,要求李某将房产退还。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法院判决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6年前,张某的儿子在自家房间内将妻子砍死。案发后,张某不敢再居住,将整个院子以3000元的价格转卖给河北农民李某,但故意掩盖了上述事实。
李某入住后,对房屋进行全面装修,同时又添建了多间房屋。但让李某根本没想到的是,数年后,张某将他告到法院。
李某称,现张某要求自己返还房产,只是因为此处房产即将被拆迁。据法官调查了解,此待拆迁房产现市价为70万余元。
经过审理,大兴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村民出卖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屋,购买人只能是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李某作为一名外省农民,不具备购买北京市农村房屋的资格,故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据此,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李某、张某分别将房产、购房款返还给对方。判决后,李某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