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85%的小区没有设立业主委员会,这将使小区业主的一些共同权益受到影响。
昨天,在首佳物业公司“规范服务,构建和谐”活动启动大会上,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市共有3032个住宅小区,由2495个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服务,但其中只有440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占小区总数的14.5%,还有超过85%的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而没有业委会,则意味业主会在一些方面“吃亏”。比如申请大修基金,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也可以申请,但申请时间要长一些,手续也要复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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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委会目前有“两难”
为什么如此多的小区不成立业主委员会呢?有一个业主向记者诉苦:业主们不是不想成立自己的组织,但实在不容易。
第一关是名单难。5名以上的业主联名向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成立筹备小组后,要告知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全体业主名单、地址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然后由街道在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但实际上许多开发企业或物管公司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不予配合。
第二关是找人难。按照要求,筹备小组要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还有组织发动业主自荐或推荐候选人,并将相关文件向业主张贴公布,像《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还必须书面送达全体业主。但实际情况是,很多房子被业主用来投资、出租,要把选举办法送到所有业主手里,没有一个月都难以办到。
业主俱乐部不能代替业委会
成立业委会是如此之难,一些小区的业主就打起了变通主意。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由于困难较多,一些小区索性放弃成立业主委员会,而是成立了“业主俱乐部”、“业主联谊会”之类的组织。这些组织在变相代行业委会的职能。但市建委负责人表示,“业主俱乐部”、“业主联谊会”之类的组织由于未经登记,不能替代业主委员会行使权力。本报记者刘扬RJ047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一、申请
业主5人以上联名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
二、筹备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三、开展筹备工作
(一)告知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后5日内交予筹备小组。(二)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征求业主意见。(三)组织业主自荐或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四)张贴公布候选人、选票、业主大会议程,将《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进行选举
向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召开大会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五、备案登记
15日内,持相关文件向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六、批复成立
区县房地产部门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刻制公章,报区县房地产部门及街道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