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教育|选课中心|网校名师|建筑题库|课程试听|直播课堂|免费资料|建筑书店|实务讲堂|网校介绍|帮助|客服|首页
建设工程教育网——网上辅导

难退无证房22业主告开发商

2005-10-28 0:0 华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便公开销售开发的楼盘,致使众多购房者受损。本报曾报道的“业主为讨购房款向开发商下跪”一事近日又有新进展。22名业主将开发商陕西汉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林公司)告上法庭。日前莲湖法院经过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者退还购房款定金及利息。

    据法院审查,去年年底至今年初,汉林公司曾多次公开做广告,出售“汉城花园”商品房,并在有的广告中注明“准现房认购”、“可办理30年按揭贷款”。经过宣传,部分购房者与汉林公司签订了《汉城花园内部认购协议》,并支付了定金或首付款。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汉林公司应在今年6月30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将该房屋验收合格后交付购房者使用。

    签订合同后,购房者才得知,汉林公司在销售房屋时,并未取得法律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为此,购房者曾多次要求汉林公司退还房款或定金,而汉林公司却迟迟不予退款。部分购房者曾在售楼部跪在地上,要求对方返还房款,但被告知只向少部分购房者退还部分房款,剩余款项一拖再拖。

    今年8月,22名购房者先后将汉林公司告上法庭。莲湖法院受理此案后审理认为,直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始终未取得相关证件,违反了关于商品房买卖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双方所签协议属无效合同,被告应退还原告购房款和定金及利息。

延伸阅读: 难退 无证房 业主 
收藏分享:
| 更多
精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