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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者住房难民建建议成立"房管会"

2005-10-30 0:0 第一财经日报·郭晋晖 【 】【打印】【我要纠错

    人民网海南视窗10月30日消息: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民建中央主席成思危在19日由民建中央举办的“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研讨会”上表示,他将亲自上交国务院一份名为《关于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保障问题的建议》(下称《建议》),针对当前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

    政策转向的信号

    国家建设部总经济师兼住宅与房地产产业司司长谢家瑾19日一整天的工作都围绕这“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这个中心转:

    上午她应邀参加民建中央举办的“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研讨会”;

    下午两点半,她抽空出席了由万科集团主办的“面向社会征集城市中低收入人群居住解决方案”新闻发布会;

    之后,她又赶回建设部参加常务会议。据她透露,这次的常务会议专门有这方面的议题。

    种种迹象都在传递一种政策转向的信号:着力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保障问题已经提上了政府的议事日程。

    谢家瑾坦言,从1994年以来的中国房改确实存在注重房地产市场培育的“一条腿长”和忽视中低收入者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一条腿短”的问题。

    “一条腿短”主要表现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廉租住房政策落实,在一些城市还不够到位。”谢家瑾在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增加廉租房

    “廉租房本来是应该以财政资金为主,公积金增值为辅,但由于地方资金困难,我国大部分地级市没有启动财政资金。”建设部的一位官员表示。

    《建议》指出,廉租房过少是当前的主要问题。在全国321个地级市中,推行廉租房政策的只有148个,仍有许多地方没有贯彻国家廉住房政策。

    “政府在加大对廉租房建设的同时,应该支持普通有房户把房屋出租给特困户,给他们免收出租房产收益税或给予额外补贴,保护出租人的利益,鼓励出租人的积极性,增加廉租房的总供应量。”《建议》的执笔人之一、北京帝恒集团总裁曾钫说。

    北京炜衡律师所律师杨黎明认为,在廉租房的建设这个问题上,政府应该想办法调动房地产商的积极性。

    亚太投资控股集团总裁萧永应研讨会之邀现身说法。他投资上海嘉定区的民工公寓,现在每年有10%的回报。“这个回报率其实不低,我打算把它当成一项长远的投资。”萧永表示。

    经济适用房转向

    相对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牵动更多人的利益而更具争议性。

    日前,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由于监管不严等问题,此前经济适用房建设已造成对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政府设立最低价格或者最高价格,即强制干预价格体系带来绝对损失。其次,政府为了鼓励开发商开发经济适用房,给他们一些优惠政策。目前是以收入来限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但问题是,中国人的真实收入不容易准确测度。这样必然会导致浑水摸鱼现象的发生,以致出现了大量有悖于经济适用房制度初衷的现象,如消费者风餐露宿排房号、房间超大、装修豪华;开宝马车者入住等。

    因此,《建议》认为,各个城市按照中低收入群体划分标准应该根据城镇人均收入和人均居住面积来确定。“比如北京市2004年户均收入约5.1万元,户均住房面积74.1平方米,北京经济适用房标准应该是不高于70平方米。”

    曾钫介绍,这份《建议》在经济适用房上的着力点是降低需求——通过居住条件的不完善来降低中高收入者对经济适用房的居住需求,通过对经济适用房收益渠道的限制来抑制他们的投资需求。

    “可以从房屋功能和设备配备上控制成本,如每户只备一个厕所,多户公用一个淋浴间等保证生活的基本配置以控制总房价,并可以减少高收入者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愿望,杜绝利用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曾钫表示。

    《建议》特别强调经济适用房是具有保障作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建议》还专门提出,应该借鉴香港地区的管理经验,成立一个专门独立的机构——房管会。

    “它不是一个纯粹的官方机构,而是一个半官方、半民间的组织。其组成成员中政府官员、专业人士、民间人士各占三分之一。任务是检讨和制定政府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发展计划,实施并监督其执行,从决策方面保证政府的房屋政策不至于出现太大的偏差。”曾钫表示。

延伸阅读: 低收入 住房难 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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