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静是京城一家报社的记者,只是不属于该报社编制内的记者,也正因为如此,报社未给她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作为经常在各媒体跳来跳去的聘用制记者,文静也一直没有在意过此事。只是有一次在采访时,她接触到一起职工起诉企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案子之后,才知道原来还有公积金这么一回事。于是,她也决定拿起法律武器要求报社为她补缴,要回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尽管和“三险”一样,住房公积金也是一种强制性社会福利,但未能享受到这项福利的人并不在少数。据国家建设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6138.5万人,仅占在岗职工人数的58.4%。这个数据还不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民等目前尚未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的群体。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仅有许多私营、民营企业没有参加到公积金体系中来,就连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也实行“二元模式”:对正式编制内员工缴纳公积金,而对聘用员工不缴纳公积金。
即使是在缴纳了公积金的人群中也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由于各地的缴存比例都不同,在同一地区,各单位也可以根据各自情况调整缴存比例。比如在北京,每个月缴存200多元的有,缴存700多元的也有,在一些外资企业里这个数额还要高。
由于住房公积金可以免税,部分单位、公司也存在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过高的情况,有利用住房公积金避税的嫌疑。2005年5月~7月间,珠海市审计局曾对该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在抽查的25位缴存人当中,月缴存额为2000~5000元的有11人,5000~10000元的有3人,超过10000元的有5人。而这还仅仅是这25人今年1月~4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因此有人称,公积金的现状是:绝大多数真正需要购买住房的普通百姓,在繁琐的手续中难以轻松地享受到公积金带来的益处;而有些人,却能把公积金当作第二份工资,他们每月的公积金数额竟比普通员工当月拿到手的工资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