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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黑租赁成投诉热点 学生外来人员受骗多

2005-10-20 0:0  【 】【打印】【我要纠错
    内容提要: 据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统计,今年以来该中心共受理二手房交易投诉72件。房屋“黑租赁”成为投诉较集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本市各类房屋中介服务机构已发展到449家,从事二手房租赁、买卖的连锁门市和个体户已达1000余家。虽然中介服务业在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作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快速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仍存在一定问题。据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统计,今年以来该中心共受理二手房交易投诉72件。房屋“黑租赁”成为投诉较集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据悉,“黑租赁”的人员成分混杂,其中不乏过去的一些“房虫子”及社会闲散人员,他们挖空心思编织骗局、设置陷阱,采取的欺骗手法主要有以下五种:相互抄袭或编造房源信息

    据业内人士透露:“有些中介根本就没有多少房源,为装点门面、招揽生意,普遍采取相互抄袭和编造房源信息的手法欺骗消费者。”李先生去年5月份将自己的闲置房委托南开区一家“租赁公司”出租,后因双方矛盾终止了委托协议。今年3月的一天,李先生又找到和平区一家“租赁公司”,打算委托出租房屋,然而竟发现其墙上已贴有自己的房屋信息,就连自己利用窗外空地辟出一间7平方米小屋的情况也照登不误。为弄清究竟,李先生以租房者的身份向其咨询这处住房情况,并提出与这家房主面谈,“租赁公司”要先收200元服务费后才能与房主联系。李先生执意坚持要先看房,并表示如果自己中意,再多收点费用也无妨,但此要求却被对方“严正”拒绝。

    专找外地学生和打工者欺诈

    今年8月,一位来自安徽的农民到某“租赁公司”租房,在交了200元看房押金后几次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住房,按照当初的协议该公司应退还押金。在办理退款手续时,“业务人员”趁机要走服务协议和押金收据后称: “会计不在等明天再来取钱。”第二天这位农民如约前去,但昨天为其办理退款手续的“业务员”没再露面,问其他工作人员,都说没见过租房人的合同和收据,也不认识那个“业务员”,不管这位农民怎么解释和哀求,在场之人谁都不予理睬。因失去了凭证而无法证实自己被骗,这位农民只得吃个哑巴亏。

    打着“中介免谈”幌子骗人

    武先生闲置一套两居室住房打算出租,因对“黑中介”早有耳闻,没敢委托他人。今年暑假开学后,他在报纸的求租广告上精心选择了一位急于租房且又“中介免谈”的某校“大学生”。经电话联系,“大学生”将李先生的有关信息盘问一清后说要考虑一下再给回信。没想到此后,武先生一家就陷入了一场噩梦,每天有上百个租房电话不分昼夜地打入,无奈之下只好把家里电话和自己的手机全部换号。武先生说:那个假冒大学生的“黑中介”一定是把自己的房源信息套走后又卖给他人。

    先雇“房托”再充房东

    本市某高校两名外地学生通过一家“房屋信息公司”租房,交了300元服务费后被领去看房,并与“房主”商定:“月租金600元,还需交纳2000元押金,待租房期满之后退还。”两名学生交钱入住还不到半个月,又有另一个人上门收取租金,这次来收钱的是真房东。租房者后来得知,第一个房主是该公司的“房托”,他们先以每月400元的费用将房租下,再假冒房东加价转租,连同手续费和房租差价再加上押金,两位学生一次就被骗走了2500元。

    经常变换经营地点逃避监管

    眼下的“黑中介”为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管经常变换经营场所,一般在一个地方经营不会超过三个月。某消费者于2004年8月29日通过坐落在南开区的某“房屋信息公司”购买一间二手房,在协议中签订:“该公司只负责代委托人收取全额房款和产权过户费共计90341元,另外再加收3%的手续费”。购房者向“公司”交齐了购房款、过户费和2700元中介服务费后拿到了房契。之后,他从原房主那得知,该“公司”在原房主要价的基础上又多加了2216元,为此向有关部门投诉。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属无照经营,当其得知已被投诉后便逃之夭夭。

延伸阅读: 房屋 黑租赁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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