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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房估《制度与政策》知识点: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2016-10-13 16:53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08年3月1日起,房屋租赁市场税收按以下规定执行。

(1)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税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取得的收入,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例题】2009年4月,王某将其住宅出租,月租金收入为2000元,其当月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元。

A.80

B.160 C.200

D.24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从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元×4%=80元。参见教材P228。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miem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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