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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房估《制度与政策》知识点:房地产估价师撤销注册

2016-10-13 11:2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予以撤销注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

(1)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行政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

(4)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的其他情形。

【例题】

下列关于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B.《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颁发

C.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至5年,具体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D.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超过3年申请初始注册的,需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E.房地产估价师受刑事处罚的,其注册应被撤销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房地产估价师注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注册证书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凭证。注册有效期为3年。受到刑事处罚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的申请,交回注册证书,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其注册证书作废。参见教材P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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